辽宁省首次完成两省四地跨区域协同立法 辽吉携手推进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一体化

   日期:2021-07-30     来源:辽宁日报     浏览:2347     评论:0    
核心提示:7月27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了《宽甸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此前,吉林省白山市、通化市和我省桓仁满族自治县的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7月27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了《宽甸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此前,吉林省白山市、通化市和我省桓仁满族自治县的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已分别于今年7月实施。这标志着我省首次两省四地跨区域协同立法项目全部完成。

辽宁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邢恩先表示,两省四地跨区域协同立法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层实践,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措施,是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的必然要求,对持续保护和改善浑江流域生态环境,保证我省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浑江是鸭绿江水系最大支流,流经吉林省白山市、通化市和我省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2019年12月,吉林省白山市、通化市和我省本溪市、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签署浑江流域跨区域协同立法等框架协议,建立起四地协同立法联动监督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四地通过信息和立法成果共享,最大程度地推进立法计划、保护制度和管理措施协同。同时,探索浑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联合通报、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实现浑江全流域保护治理。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本次跨区域协同立法。省人大民侨外委立法处副处长平恒说:“我们提前介入,按照行政区划图、浑江流域图,到浑江流域实地踏勘,在地方召开的立法论证会上逐条逐句研究。四地协同立法明确了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原则、保障措施、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

据介绍,本次协同立法特色在于建立健全了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与相邻地区共享共建的联动机制;明确了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三个“纳入”——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了经费保障;纳入年度环境状况报告,不仅接受人大监督,还要向社会公开;纳入河长制考核考评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今后有关执法更有操作性、法理依据更强了。”本溪市桓仁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郎砚山告诉记者,日前,本溪市、通化市协同共治浑江流域生态环境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桓仁举行,可以说这是在立法之后政府层面的协同落实。

“这只是个开始。”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张恒大说,去年的联席会确定2021年立法协同项目为《浑江流域野生鱼类保护条例》,具体由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牵头协同制定;四地还将联动开展浑江流域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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