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

   日期:2021-05-25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浏览:1377     评论:0    
核心提示:  近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浙江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10...

  近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浙江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10个方面25项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2021年全省绿色贷款新增4000亿元以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50%以上;2021年至2025年,全省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每年提升一个百分点,2025年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较2020年翻两番。

  《指导意见》明确,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正面清单,支持省级“零碳”试点单位和低碳工业园区的低碳项目,支持高碳企业低碳化转型;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省级绿色低碳项目库,培育区域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推进碳市场建设,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机制。

  《指导意见》强调,推进全省碳账户体系建设,力争到2021年年末,建立碳排放重点企事业单位碳账户;到2025年年末,实现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建立数字化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绿色低碳信息共享,定期归集、更新企业碳账户、绿色低碳项目库、环境信用信息等绿色信息,建立面向省、市、县三级金融机构的信息推送机制。发挥湖州、衢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引领作用,有序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考核评估和正向激励。金融管理部门将评估结果作为央行政策工具运用、央行评级、监管评价、服务实体经济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考核应用,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融资对接力度;财政部门将金融管理部门的评估结果作为财政存款竞争性存放的参考指标,加大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财政奖励力度,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金融机构发放绿色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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