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国家印发《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后,经过广泛调研、收集资料、梳理规划、分析数据、模型测算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启动《自治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工作。
为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扎实推进全区碳达峰目标进展,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前期组织编制了2015年-2018年自治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计算相关年度全区各主要排放源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总量及各排放源所占比例情况,对重点区域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排放现状及趋势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开展了全区碳排放峰值研究,分析研判全区碳排放主要来源于工业,尤其是化工、钢铁、有色和建材行业,并提出在节能情景下全区碳排放总量2029年达峰的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已通过文件形式,就2021年全区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构建低碳能源体系等11项重点工作任务及碳排放量目标任务等,完成35家发电企业2019年-2020年度配额预分配与核对等工作。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方案》将分解下达碳减排指标,推动能源、工业、交通、建设等重点行业提出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碳资产管理、温室气体统计核算水平。同时,鼓励部分地市将碳达峰行动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率先碳达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