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十四五”规划发布!生态环保目标任务已明确!实施五大生态环保重大工程

   日期:2021-04-26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浏览:1900     评论:0    
核心提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4月21日,《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提及,“十三五”时期,全省绿色发展实现历史...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4月21日,《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提及,“十三五”时期,全省绿色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长江流域水质达到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并专篇专章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保的目标任务。

遵循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进生态省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一 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

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全新版,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使安徽成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的战略节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的战略链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的战略力量。

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完善“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深入推进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7+1”行动。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排查整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开展长江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生活垃圾渗滤液等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打击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成效,强化“三磷”污染整治。

加强系统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大力推进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和皖西大别山、皖南山区生态屏障建设。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长江两岸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完成沿江两岸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全面建成沿江绿化带。强化扬子鳄、安徽麝、大别山五针松、银缕梅等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持续实施长江江豚、中华鲟、长江鲟等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计划。

加强协同治理。大力推进上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完善长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推行环境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区域联动,协同打击跨区域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围绕沿江岸线、河段、区域、产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

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果,开展禁捕管理秩序和涉渔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全面落实养老保险政策,适当延长过渡期生活补助发放期限,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纳入兜底帮扶和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就业跟踪帮扶,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扶贫车间和就业基地等定向安置退捕渔民,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支持渔民退捕转养,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养殖、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涉渔产业,增加就业空间。提升执法能力,加快实现长江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立“水陆并重”执法监管体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链条严厉打击捕捞、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违法犯罪行为。调整完善水生生物保护管理制度,推动资源养护和合理利用互促共赢,构建长江禁捕退捕长效管控机制。

二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强化绿色技术创新驱动,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探索低碳发展新路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推进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运营维护和回收处置利用全过程绿色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新产业(300832)新业态,引导使用低氨、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农药、化肥,提升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转变传统消费方式,培育生态消费、绿色消费理念。大力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生物基可降解聚酯等绿色产品。推广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干洗剂。统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完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实施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等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营造有利于绿色产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健全推行绿色设计的政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加快推进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按照碳排放达峰和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实施全省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严控煤炭消费,推进重点领域减煤,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碳排放达峰赢得主动。控制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农业。加强城乡低碳化管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废弃物低碳化处置。开展蚌埠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发电等技术场景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在公共机构开展碳中和试点。

三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使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综合实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一季一策”“一城一策”,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持续调整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水泥、钢铁、玻璃、陶瓷等行业提标改造,开展工业VOCs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分梯次推进城市PM浓度下降。加强城市大规模建设地区扬尘网格化管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深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制定实施一批地方排放标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推动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

加强重点河湖水环境治理。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推动重点河湖水域综合治理。持续改善长江、淮河、巢湖流域水体水质,稳定保持新安江水环境质量。实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推进水源地生态治理,突出抓好江河源头区和现状水质好于Ⅲ类江河湖泊的水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强化涉水空间用途管控,提升河湖等水域空间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重点河湖水量调度方案,落实生态流量管理目标。强化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快实施巢湖、新安江、涡河等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强化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有序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皖北地区地下水降落漏斗治理。支持合肥争创国际湿地城市,大力建设环巢湖生态示范区,高水平建设环巢湖湿地公园。

提升土壤污染和固废危废防治水平。聚焦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防范土壤污染风险。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突出工业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鼓励各地创建“无废城市”。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全面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监测能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健全环境治理法规体系,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标准。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落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专栏25 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蓝天工程。实施多式联运干线联通、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及污染治理、城市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示范、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控能力建设、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整治、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示范、重点行业氨排放治理等工程。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碧水工程。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提标、污水资源化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表水稳定达标和消劣、三磷整治、排污口清理排查整治、县级及乡镇黑臭水体综合排查和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湖库富营养化防控等工程。到2025年,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净土工程。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能力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白色污染”综合治理等工程。

温室气体减排工程。实施近零能耗建筑示范、近零碳排放区示范、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示范、传统产业低碳改造示范、农业低碳示范园区、大型展会碳中和示范、公共建筑分布式能源推广应用示范、碳排放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工程。

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加快组建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实施“数字江淮―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环境健康调查、环境应急能力与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重大科技专项、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等工程。

四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编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加强生态空间整体保护,重视山体形貌维护、植被修复养护、水系岸线防护,修复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在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实行用途管制制度,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确保生态系统的持续稳定。

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推广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协同、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多元补偿机制,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全面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分类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健全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制度,合理实施休耕、禁养、禁渔、禁伐、禁采。

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总河长令、督察、考核、问责等制度。完善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推行联合河湖长制,强化跨界河湖治理管护。持续推进河湖整治专项行动,健全“河(湖)长+”协作机制。落实日常管护保洁制度,加大管护投入,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加快视频监控、遥感遥测、无人机等技术运用,提高河湖监测能力。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完善一河(湖)一策,实施综合管护。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长江、淮河、巢湖等全省水域和森林、湿地、耕地、空气等其他生态领域推广新安江模式,推广“生态美超市”。建立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和中央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支持打造国家级交易中心。深入推进金寨、石台、岳西、歙县、休宁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五 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

完善五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护绿机制,实施环黄山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建设,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开发和联防联控,开展跨区域联防巡护。完善增绿机制,深入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管绿机制,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严格林业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健全用绿机制,做大做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业产业集群,促进林业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深化活绿机制,推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林业产权制度,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制度,推进林业“三变”改革,打造国家级林权交易中心。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强化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林长组织体系。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省级林长制度,健全基层林长履职机制,形成“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级总林长抓督促、区域性林长抓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组织体系,实现林长责任范围全覆盖。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全面建立“一林一档”信息管理制度、“一林一策”目标规划制度、“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制度、“一林一警”执法保障制度、“一林一员”安全巡护制度。

六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完善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制度,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合理用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引导能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源头控制,严格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控制,杜绝低效高耗能、高耗煤项目。加强重点领域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强化节能监察,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强化数据运用。

完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节水行动,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等领域节水工作,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等措施。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6%。

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和耕地保护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体系,推广节地模式和技术,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强耕地保护,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完善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加大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力度,围绕优势矿产资源和紧缺型矿产资源,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利用水平。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坚持适度开发。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落实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完善废弃矿山修复激励机制,健全在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与基金年报制度,支持两淮等采煤沉陷区、马鞍山等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打造生态修复治理样板工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深入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加快推行源头减量、环境友好、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生产方式,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建立循环型产业体系。以多功能大循环农业为导向,推进农产品、林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拓展农业林业多功能性,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城市典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建立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共生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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