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9日,洪城水业(600461.SH)公布,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确保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使用此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约16.24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11.12亿元,使用自有资金增资5.12亿元,增资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7.15亿元。洪城水业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