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突破水、巩固气、治理土”要求,今年,辽宁省不断完善财政政策,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目前,已筹措资金23.5亿元,资金投入首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今年辽宁省筹措资金17亿元,集中支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渤海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整治、重点区域散煤治理、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等重点工程项目。同时为应对疫情防控需求,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优先保障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监管、应急监测等疫情防控重点支出,为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为了提高环境治理能力,辽宁省大力推进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做好财政支出基数划转和预算编制批复等工作,推动权威高效环境管理体制的建立。与此同时,筹措资金1.4亿元,加强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坚持目标导向,围绕重点工作,辽宁省财政还筹措资金5.1亿元,继续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引导各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各市主动兑付河流断面水质超标补偿资金,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政策,推进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此外,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有效克服疫情不利影响,辽宁省财政系统在支持相关部门做实做优环境治理项目储备库方面也下足了功夫。强化绩效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辽宁省财政将资金分配向污染治理攻坚任务重和治理成效突出的地区倾斜,提升资金支持精准性和有效性,并继续实施环境治理资金统计调度制度,借助审计、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等部门力量,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