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实施情况,在22个实施情况为“好”的省市中,重庆的综合评估排名首位,其中水质目标和工程措施两项指标均排名第一。
5月17日,璧山城区内,穿城而过的璧南河水清岸绿,美不胜收。去年,璧山区改造提升了42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其中乡镇污水厂的出水标准达到最高的一级A标,使河道内水质更干净,河道自净功能进一步增强。特约摄影 钟志兵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地,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2019年,重庆认真贯彻落实“水十条”,深化水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有效保障了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
2019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比例为97.6%,优于90.5%的年度目标;纳入市级考核的105个断面水质达到年度目标的比例为94.3%,同比提高8.6个百分点;市控监测的211个断面水质达到水域功能的比例为93.8%,同比提高6.1个百分点;全市无劣Ⅴ类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乡饮用水源总体安全;48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得到巩固;长江流域重庆段未发生重、特大水污染事件。
在加强水环境治理方面,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组建了重点流域监督指导组,全年累计组织2000人次开展重点流域巡查检查;建立不达标重点河流日分析、周评判、月调度工作机制,每天分析自动站水质波动情况,每周结合日常巡查评判流域水质变化趋势,每月调度流域综合治理进展、评估流域整治成效,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对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的11个区县政府进行约见、3个区县政府实施约谈,现场督办龙溪河等18条河流污染治理工作。
2019年,全市排查发现污水偷排偷放问题4191个,已完成整改4002个,整改率95.49%,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81件,依法关停存在污水偷排偷放问题经营主体27家。公安、城管、水利、海事、交通、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和暗查暗访力度,整治了一大批污水偷排偷放问题。
与此同时,重庆不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累计建成94个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达到108万吨/天,91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新改扩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全市71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总体处理能力达到约430万吨/天;110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技术改造,妥善解决已建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问题。
此外,重庆还建立了“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激励约束机制。目前,市域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流经2个及以上区县的19条次级河流,涉及的33个区县全部签订生态补偿协议,较原计划2020年底前实现补偿机制全覆盖的目标任务提前两年完成。
2020年一季度,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比例为97.6%、同比提高9.5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