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日前,宿迁市印发了《宿迁市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让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未来宿迁市将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平衡的乐居安全城市建设发展模式。
《意见》重点对建筑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水系水环境4大类项目给出了技术指引,提出应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据悉,自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先后完成海绵项目44项,打造了马陵河综合治理、筑梦小镇、雄壮河湾公园银杏片区、迎春大道等典型海绵城市示范项目。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稳步推进项目建设,通过加强海绵技术培训,开展典型项目评估、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有效削减雨水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利用,全力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