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集推荐湖南省节能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助力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发展,拟于近期面向全省开展节能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并面向全社会宣传推广。
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集推荐湖南省节能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助力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发展,拟于近期面向全省开展节能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并面向全社会宣传推广。
以下为正文:
关于征集推荐湖南省节能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有关单位,重点用能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和实施循环引领行动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32号)等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助力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发展,我委拟于近期面向全省开展节能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并面向全社会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改造典型案例征集
(一)领域范围。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和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大型商业体酒店等场所综合节能改造,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
(二)申报要求。1、推荐案例应节能效果显著、经济适用;2、节能改造单位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和水平达到同行业的领先水平,案例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原创性,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其经验模式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3、推荐节能改造案例应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
(一)领域范围。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制造、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以及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典型案例。
(二)申报要求。1、应征推荐案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准入标准;2、案例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3、技术适应性强,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可复制且具有推广前景,有较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4、案例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正常运行1年以上。
请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1000字以内的案例情况介绍,填写对应的典型案例推荐表,提交案例的相关技术评价、推广应用、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附电子版,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案例宣传照片电子版不少于4张,所有资料请于5月22日前报送至省发改委资环处(中栋237室)。
联系人: 文戈
联系电话:0731-89991086
附件:湖南省节能改造典型案例推荐表和湖南省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推荐表.docx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