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国水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松阳县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拟定供应商,项目预算金额为24147300元。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申请理由: 1、《松阳县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复(松政函[2020]30号)。 2、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中选社会资本为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9.3条约定:“项目遇到国家或省级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级别,乙方应组织提级改造工程,产生的改造工程费用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本次清洁排放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在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内新建建构筑物二次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加药间、粉炭投加系统、机修间和生产管理用房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414.73万元。项目采用BOT模式,合作期限与原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一致。
(1)项目建设用地、建设内容与原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重合,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是在原有工艺上进行改造,项目具有服务的唯一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也方便施工和保持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 (2)概算总投资为2414.73万元,原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采购金额为30000万元,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综上所述,为顺利开展本项目,并保证项目运营效果,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荐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