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0年镇街(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出台

   日期:2020-04-07     来源:东莞时间网     作者:范德全     浏览:1161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东莞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印发《东莞市2020年镇街(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考核以水质结果为导向,考核内容包括断面水环境质量、内...

近日,东莞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印发《东莞市2020年镇街(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考核以水质结果为导向,考核内容包括断面水环境质量、内河涌水质、污水治理设施提质增效、污水接驳及源头雨污分流工作、工作落实情况及社会舆情等五个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的对象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松山湖管委会。此外,考核结果将同时纳入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以及镇街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考评工作。

年终考核按不同流域分为三种方式

记者从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获悉,出台《方案》的目的是推动中央及省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全面落实,确保东莞市水污染治理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争取国考断面水质如期稳定达标。

考核以每月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每月得出综合得分排名情况后,将通过市属媒体向社会公开。

根据《方案》,年终考核以每月考核分值为基础,对石马河流域和茅洲河流域、东引运河流域、东江下游片区的镇街分为三种方式计算年终考核得分。

全市711条河涌全部纳入考核范围

记者获悉,在考核总分共100分当中,断面水环境质量、内河涌水质、污水治理设施提质增效、污水接驳及源头雨污分流工作各占25%。此外,还设置了10分的奖惩分。

记者获悉,《方案》中断面水环境质量考核范围包括全市各镇街(园区)设置的市级考核断面。考核得分包括水质达标和水质改善奖惩两方面。其中,水质达标主要考核COD、氨氮、总磷、溶解氧等污染物指标,水质改善主要考核单个断面的综合污染指数与2019年同期及上游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对比的改善情况。该项考核主要是通过促进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来推进国考断面水质按期稳定达标。

在内河涌水质考核方面,东莞市将全市河湖名录登记在册的711条河涌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分为重点河涌和普通河涌。考核得分包括水质情况和河涌管理两个方面。其中,河涌管理扣分项不设上限,一旦发现河面有大面积漂浮物,河岸6米内有垃圾,河涌存在工业废水直排等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一概扣分处理。

工作落实、社会舆情列入考核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断面水环境质量、内河涌水质、污水治理设施提质增效、污水接驳及源头雨污分流4项工作外,《方案》还将工作落实情况及社会舆情也列入了考核。记者获悉,工作落实情况及社会舆情只用于每月考核。该项考核分值为100分,最终分数以10%的比例折算到考核总评分。

其中,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或市污染防治执行力督导工作组下发预警函、未按时完成市领导督导或约谈后提出的工作要求、被国家、省暗访发现问题、被媒体曝光问题、被群众投诉情况属实并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都会扣去相对应的分值。与之相反,被市污染防治执行力督导组书面表扬、被媒体表扬等将会得到相对应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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