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张家口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工作,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依照《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张家口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产生谁负责”的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确定了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动态更新、部门联动、奖惩并重的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原则;规范了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工作程序。
2020年张家口市将全面开展重点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级别分为良好、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和“黑名单”五个级别。企业环境信用级别将纳入全市诚信体系,对良好守信企业进行激励,对严重失信“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生态环境信用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将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持续增强绿色高质量发展能力,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