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绿色成效”初显

   日期:2019-12-16     来源:《包头日报》(2019年12月14日) 02版     浏览:2188     评论:0    
核心提示:近年来,包头市税务局认真践行绿色税收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大数据,把脉正向激励,注重协同发力,创新拓展多元化征管方式,扎实高效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税收调节用水“绿色...

近年来,包头市税务局认真践行绿色税收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大数据,把脉正向激励,注重协同发力,创新拓展多元化征管方式,扎实高效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税收调节用水“绿色成效”显现。自2017年12月试点开征以来至2019年10月底,我市水资源税入库9.17亿元。2018年,包头市税务局荣获国家税务总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借用大数据

构建水资源税数字地图

建立统一数据库。积极开展水资源税信息化集成征管工作,充分利用“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LTS模式汇集了重点地区较为全面的地源信息,同时,积极联合水务、国土和规划等部门,充分利用GIS技术,及时获取或更新相关涉税信息数据,将采集的纳税人水资源类型、取水地点、行业类别和计量设施等税源基础信息同步嵌入“以地控税平台”,与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广域信息一一匹配。

建立“水资源税数字地图”系统。设置快捷查询功能,便于掌握、监控、核定辖区内所有涉及水资源税纳税企业的取水地点、坐标、行业类别、地下超采区域、管网覆盖界定、水资源税收收入等数据信息。

实时监控企业涉税风险。以做好数据汇集为基础,积极拓展大数据运用成果,通过纳税企业信息数据的比对分析,对风险进行排查识别,综合评价企业水资源税涉税风险。

算好绿色账

正向激励企业节水意识

注重政策宣传。深入包钢、包铝、神华包头煤化工、蒙电华能包头第二热电厂等重点工业用水企业进行走访和宣传辅导,普及水资源税政策,建立咨询站,及时解答纳税人咨询,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相关政策。

加强企业辅导。在重点用水企业建立行业辅导站,积极辅导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操作,提高纳税申报准确率。

帮助纳税人算好绿色账。引导企业以现用水量为定量,计算放弃自备井并入供水管网的减税效应,以及改进投用节水工艺等方式而产生的水资源税税负变量,从资源保护、降低企业成本角度争取企业的理解共识,用水资源税改革推动企业主动调整生产用水方式,加大节水设备投入力度,鼓励重点用水企业减缓地下水开采,扩大使用再生水和地表水范围,增加使用管网自来水和回收利用疏干排水数量,实现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转变。目前,我市部分企业已停止取用地下水,节水意识普遍增强,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强化,全市已关停57个取水口,整体水位有所上升,36户取用地下水企业向水务部门申请取消自备水源,并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开采利用。

三方齐发力

税水企疑难问题全解决

解决划定超采区边界划定问题。个别企业因取水地点位于超采区边界划定、管网覆盖区界定相邻交叉处涉及税额较大,往往异议较多。为此,市税务局会同水务部门及相关企业,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由三方共同参与,聘请专业测绘机构现场予以认证,受到纳税人高度认可。目前已解决3户企业疑难问题,涉税金额734.4万元。

解决老国有企业纳税争议问题。由于历史原因部分老国有企业一直使用自备水源,在生产经营用水之外还向周边居民大量供水。为解决纳税争议问题,市税务局采取提请水务部门出具公函并实施分类计量、分别认定的方式,有效解决了遗留问题。目前水务部门已对铁路等3家企业进行了认定,涉税金额704.82万元。

解决供水企业认定问题。受我市主城区主要生活用水源黄河水质持续恶化影响,从2004年开始,我市积极推行分质供水,实施健康水工程,形成了由政府主导、各大企业积极参与、共同建设的供水用水新格局,管道直饮水设施覆盖人口达到197.27万人。在解决直饮水企业适用税额问题上,市税务局依据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提请水务部门对相关直饮水企业是否属于供水企业予以认定。目前水务部门已对包头市26家直饮水企业进行了认定,涉税金额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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