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直排污水等会影响百姓宜居和城市环境。新疆将通过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体制机制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在3年内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率和效益。
10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污水再生利用、污泥处理设置设施建设水平,日前,自治区多部门联合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根据《方案》,新疆计划到2019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3%或较2018年增长3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旱天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40mg/L或较2018年增长3个百分点。
其中,乌鲁木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其他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地级城市建立健全黑臭水体预防长效机制,县级城市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摸底调查。
而到2020年底,新疆将计划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7%或较2018年增长7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旱天进水生活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50mg/L或较2018年增加7个百分点;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
到2021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或较2018年增长10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旱天进水生活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60mg/L或较2018年增加10个百分点;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区、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同时,新疆将继续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要求,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以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联合相关部门从源头规范污水接入管理,加快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严格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严格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
《方案》还提出要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业企业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立工业企业排污信息公开制度,实施部门执法联动;为防止河湖水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建立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