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廊坊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印发《廊坊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到2019年底,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到95%以上,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到90%以上。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廊坊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点任务>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11号),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廊坊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廊坊市水利局
2019年9月25日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廊坊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廊建城建【2019】21号).pdf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廊坊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