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ULN-YK-SQ-20160601A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2016年本地网管道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2016年本地网管道一期采购项目招标, 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深圳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采购明细。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共划分4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不兼中;
1)标段一采购金额约378.1万元,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选。
2)标段二采购金额约81.03万元,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选。
3)标段三采购金额约44.9万元,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选。
4)标段四采购金额约85.2万元,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选。
(各标段采购实际实施额度以上级计划批复为准)
1.2交货地点及方式:营口联通公司指定地点
1.3协议执行期:2016年1月-2017年12月
1.4中选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选人,评标时各标段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排名第一的中选。
2)各标段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依照价格、技术、商务的顺序比较以得分高者优先确定综合排名。
3)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各标段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进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2 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2.1.3 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4 投标方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若暂不具备,投标方应保证,在中标后投标方必须承诺同意向招标方赔偿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同意在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同时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1.5 投标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服务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2 投标人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 投标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4 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营口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d)因合同纠纷或质量纠纷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尚未结束的;
(e)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f)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可进入本项目的详细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在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www.lndzzb.com)免费注册(可在交易平台首页下载操作指南,按步骤注册报名,如有问题可咨询:官方QQ2570502435,电话4009991525),注册成功后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交以下报名所需资料【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及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明证材料、企业资质、派驻机构证明(或承诺书)、2013-2015年类似通信行业业绩复印件】经审查无误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费用缴纳咨询QQ:2570502435)可在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
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将标书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并注明本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费”字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 7月14 日10时,提交到营口联通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营口联通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txzb.miit.gov.cn)、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www.lndzzb.com)四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沈阳金都饭店东侧)
邮编:110001
联系人: 张志强
李 霞 13342373270、0427-2357993/2357994
(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高志超 13080875178(商务技术事宜)
传真:0427-3126317
电子邮件:gzc194777@126.com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2016年本地网管道一期采购项目招标, 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深圳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采购明细。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共划分4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不兼中;
1)标段一采购金额约378.1万元,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选。
2)标段二采购金额约81.03万元,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选。
3)标段三采购金额约44.9万元,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选。
4)标段四采购金额约85.2万元,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选。
(各标段采购实际实施额度以上级计划批复为准)
1.2交货地点及方式:营口联通公司指定地点
1.3协议执行期:2016年1月-2017年12月
1.4中选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选人,评标时各标段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排名第一的中选。
2)各标段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依照价格、技术、商务的顺序比较以得分高者优先确定综合排名。
3)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各标段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进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2 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2.1.3 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4 投标方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若暂不具备,投标方应保证,在中标后投标方必须承诺同意向招标方赔偿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同意在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同时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1.5 投标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服务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2 投标人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 投标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4 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营口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d)因合同纠纷或质量纠纷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尚未结束的;
(e)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f)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可进入本项目的详细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在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www.lndzzb.com)免费注册(可在交易平台首页下载操作指南,按步骤注册报名,如有问题可咨询:官方QQ2570502435,电话4009991525),注册成功后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交以下报名所需资料【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及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明证材料、企业资质、派驻机构证明(或承诺书)、2013-2015年类似通信行业业绩复印件】经审查无误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费用缴纳咨询QQ:2570502435)可在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
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将标书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并注明本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费”字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 7月14 日10时,提交到营口联通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营口联通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txzb.miit.gov.cn)、辽宁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www.lndzzb.com)四网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沈阳金都饭店东侧)
邮编:110001
联系人: 张志强
李 霞 13342373270、0427-2357993/2357994
(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高志超 13080875178(商务技术事宜)
传真:0427-3126317
电子邮件:gzc1947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