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热电厂工程第十三批辅机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624-16110543 | ||||||||||||||||||||||||||||||||||||||||||||||||||||
开标时间:2016-07-08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福鼎热电厂工程第十三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日 期:2016年6月17日 招标编号:0624-16110543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福鼎热电厂工程第十三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内容: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期
注:投标人必须对上述相应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评标及授权均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部分。招标范围为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供货、现场指导(包括安装、现场试验)、参加试运行等工作。 (3)投标方在报价时,要求对每一“品目”进行分别报价,最终根据合同包的合计总价进行评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有效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2)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销售机构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国家有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的,须提供所投进口设备的进口报关单、制造商或制造商销售机构的代理授权书;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7)投标人在近三年来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6室。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每合同包,售后不退。电汇汇款附言里应注明招标编号。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第一开标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的评标办法。 9. 技术偏离表应列出所有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技术偏离,否则按有利于招标方的技术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龙华小区1幢201室 电话:0593-6120112 传真:0593-7250651 联系人:游云 招标代理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6室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548640,87539904 传 真:0591-87525335 联系人:林晓日 冯华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 帐 号:10001269189001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