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评估程序与方法,供应,水专项,管理技术
技术简介/摘要
一、基本原理
最佳可行技术指南文件的编制工作基本按照《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要求的程序进行,而最佳可行技术的评估主要以技术的调研数据为依据进行简单专家评估而得出,缺乏科学的评估过程;并且调研过程中,数据主要以企业提供为主,难以保证技术数据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因此,评估筛选出的最佳可行技术的科学性不足。考虑到同一行业的污染防治技术数量较多,并且往往差异性较大,设计将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技术初筛阶段、技术调查阶段、技术评价阶段。
技术初筛阶段主要采用专家咨询法(即基于专家经验判断的定性评价方法),对参选技术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备选技术。本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列出所有技术、确定参选技术、成立评价专家组、确定备选技术等工作环节。技术调查阶段主要采取书面调查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得技术评价工作所需的技术数据。本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确定调查对象和指标、开展技术调查、数据审核补充、数据整理入库等工作环节。技术评价阶段主要利用技术调查数据,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和经济性分析等手段,对备选技术进行定量评价,经过比较和筛选确定最佳可行技术。本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确定评价指标、经济性分析、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可行技术等工作环节。
二、工艺流程
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评价程序见图所示。
评估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最佳可行技术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合理选择评价机构。评价机构是由环境主管部门指定或委托机构选定的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价单位,现阶段是指各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单位。评价机构负责按规定程序组织完成整个评价工作。技术评价人员是指负责某行业或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评价工作开展的技术人员,通常是来自指南编制单位。技术评价人员的能力、经验和专业知识结构应能满足技术评价工作的需要,并遵守回避原则。评价机构和技术评价人员必须符合和遵守《科技评估规范》、《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技术评价与示范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三、关键技术 1、技术初筛阶段 (1)确定参选技术 评价机构在对被评价技术背景资料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列出该行业或重点污染源当前实际应用的所有技术,形成所有技术清单,并按照过程控制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进行分类。评价机构对所有技术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选技术。参选技术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在国内有实际应用工程实例,且能稳定运行; 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③符合行业清洁生产要求或清洁生产标准。 (2)成立评价专家组 根据被评价技术所属类型成立相应的评价专家组,即过程控制技术评价专家组或污染治理技术评价专家组。过程控制技术评价专家组以生产工艺专家和行业管理专家为主;污染治理技术评价专家组以环保技术专家和环境管理专家为主。必要时过程控制技术评价专家组和污染治理技术评价专家组中的成员可以有交叉。评价专家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9人。 (3)确定备选技术 备选技术确定过程是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采用基于专家经验判断的定性评价方法,从参选技术中筛选出备选技术。定性评价方法参照专家咨询法(Delphi法),依据系统的程序,采用匿名发表意见的方式,即专家之间不得互相交流和讨论,只能与调查人员联系,通过多轮次调查专家对问卷所提问题的看法,经过反复征询、归纳、修改,最后汇总成专家基本一致的看法,作为预测的结果。这种方法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较为可靠。备选技术确定的工作流程如下: ①根据被评价技术特点,确定定性评价指标。 ②列出定性评价指标表,征询专家意见,必要时根据专家意见对定性评价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③制作定性评价专家评分表,发给评价专家,由各评价专家独立打分。1~5不同的分值分别代表很差、较差、一般、较好、很好。 ④对专家评分进行统计,如果存在较大歧异,则将统计结果反馈给评价专家,由专家重新打分。必要时重复本步骤。 根据专家打分统计结果,达到一般水平(该技术总得分≥3×专家人数×评价指标个数)的参选技术即定为备选技术,形成备选技术清单。当某行业或重点污染源的备选技术数量低于5(含)种时,则备选技术即定为该行业或重点污染源的最佳可行技术。 2、技术调查阶段 (1)调查方式分类 调查方式分为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两种。书面调查是以发调查表的形式对技术应用单位进行调查。现场调查是以实地考察的形式对技术应用单位进行调查。 (2)确定调查对象 根据备选技术清单,选择代表不同规模、技术类别、应用时间、区域环境、用户管理水平行业里面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确定被调查单位名单。调查数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书面调查:总数原则上应不少于行业内企业数量的20%;如果行业结构过于分散、中小规模企业数量众多,则调查对象的生产能力合计应不少于行业总产能的50%。 ②现场调查:每种备选技术,调查单位数量不少于3家。 (3)确定调查指标 ①根据被评价技术特点,确定技术调查指标。技术调查指标主要包括资源和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经济成本、技术可靠性四类,过程控制技术调查通常涵盖全部指标,污染治理技术调查则通常侧重后三类。不同类型技术在调查指标设计过程中需征求相应评价专家组的意见。 ②根据已确定的技术调查指标,制作针对技术应用企业的调查表。因调查方式和内容不同,书面调查表和现场调查表在表格的设计上也有所差别。 (4)开展技术调查 ①书面调查:评价人员制作调查表,发往被调查技术应用单位,并责成其填报后返回。被调查单位应如实填写采用此类技术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参数,对不能填写的项目要说明理由;调查表填好后返还给评价机构。 ②现场调查:评价人员到被调查技术应用单位,实地考察设备运行情况,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和运行参数;必要时选择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测;将收集、记录、实测等方式得到的数据填入调查表中。 ③在技术调查过程中应注意问题: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调查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现场调查一定要对技术应用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收集尽量详细的资料和信息。 (5)数据审核补充 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分析、总结,如果发现某些关键数据信息缺乏、不符合要求或难以确定其置信度,则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补充调查。 (6)数据整理入库 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录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技术管理信息库,并与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一起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3、技术评价阶段 (1)确定评价指标 根据技术调查指标及调查结果,确定技术评价指标。在确定评价指标过程中需征求相应评价专家组的意见。 (2)经济性分析 用经济性评价方法对备选技术进行定量经济性评价,成本效益分析是通过计算技术的年度总成本和年度环境收益,得到该技术的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收益率 = 年度环境收益/年度总成本 在计算出各备选技术的收益率后,需求得平均值,作为备选技术经济性评价的平均水平。经济评估的方法会以后面的章节详细介绍。 (3)综合评价 ①综合评价过程是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选择适宜的综合评价方法,运用技术调查数据,对被评价技术进行定量综合评价。 ②综合评价过程中可采用专家咨询法、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属性层次模型等计算方法确定指标权重,本通则推荐使用属性层次模型。评价方法以后面的章节进行了案例分析。 ③确定指标权重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即先确定一级评价指标权重,再确定二级评价指标权重,依此类推。 ④各一级评价指标权重之和为1;某一级评价指标权重等于其从属的各二级评价指标权重之和;某二级评价指标权重等于其从属的各三级评价指标权重之和;依此类推。 ⑤综合评价过程中可采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主成分分析法、属性综合评价模型等计算方法进行综合评价计算,本通则推荐使用属性综合评价模型。 ⑥综合评价计算应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即先确定最底层评价指标的评价分值,逐级加和计算,得到上一级评价指标的评价分值,最终得到被评价技术的综合评价分值。 ⑦依计算得到的综合评价分值大小,对备选技术排序。 (4)确定最佳可行技术 ①评价人员根据被评价技术的实际情况、经济性分析和综合评价的定量评价结果,制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筛选原则,可参考原则:经济性评价达到平均水平以上的技术;综合评价结果排名在前50%(含)的技术。 ②评估计算所确定的最佳可行技术应再次征求专家意见,形成最终的最佳可行技术清单。 ③列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清单,并对每项技术的适用条件、环境效果、经济性等进行必要的描述。
推广应用案例
工艺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