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水海纳”或“公司”)发布公告称,深水海纳目前与阳原县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阳原经济开发区循环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项目合同》并签订项目终止协议。
据公告显示,终止原因为项目原投标时适用《阳原经济开发区循环园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出水水质标准不符合最新的环评标准要求,导致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设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根据公司审慎评估,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投资要求,公司和阳原县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项目合同并签订项目终止协议。
据深水海纳表示,本次终止协议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对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均无需对该协议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项目公司前期工作投入金额较小,项目前期累计确认在建工程收入 148.40 万元,本项目已发生了部分相关前期费用,项目终止且完成移交后,预计影响并减少公司 2022 年利润总额约 236.47 万元,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