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中国际控股发布公告,于2022年8月9日,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国中天津与姜先生订立出售协议一,国中天津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姜先生已有条件同意购买1亿股销售股份,总代价为人民币2.54亿元;及与上海鹏欣订立出售协议二,国中天津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上海鹏欣已有条件同意购买1.27亿股销售股份,总代价为人民币3.23亿元。
于本公布日期,国中天津拥有2.27亿股无附有限售条件的黑龙江股份(即销售股份)的权益,分别占于本公布日期及经黑龙江股份注销削减后黑龙江国中(600187.SH)已发行股本(包括并无附有限售条件;及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的约13.74%及约14.09%。于出售事项后,集团将不再持有黑龙江国中的任何权益。
于完成时,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不包括任何税项付款)人民币5.767亿元将由集团用于抵销现有贷款,而余下所得款项则用作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