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错位置的资源”有了新出路!济南鼓励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

   日期:2022-06-06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冯宜雯 李计珍     浏览:1967     评论:0    
核心提示:2022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为核心,以依法治污、精准减负、科学增效为工作方针,鼓励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将可生...

2022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为核心,以依法治污、精准减负、科学增效为工作方针,鼓励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将可生化性高的污水作为补充碳源,合理协商确定纳管浓度限值,切实减轻企业生产、治污成本,实现企业减污降碳、减负增效。

2018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定技术导则》《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等系列标准和政策,为灵活调整工业企业纳管废水排放要求提供了基础依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向各区县、企业转发或宣传了相关标准政策要求,并印发《关于推进协商约定酒类制造企业污水间接排放限值试点监管工作的通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让“放错位置的资源”化身为宝。

目前,济南市酒类制造企业的生产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酒类企业生产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高,按照现行排放标准规定,酒类制造企业需采取措施将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大幅削减至数百毫克/升(发酵酒精和白酒企业为400mg/L、啤酒企业为500mg/L)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都比较高。与此同时,一些污水处理厂为了提高氮磷脱除效率,实现达标排放,需要补充碳源。酒类企业生产废水中易降解有机物含量高,氮磷浓度低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将酒类企业生产废水作为外加碳源,既处理了酒类企业生产废水,又可以省去污水处理厂购置碳源的成本,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因此,鼓励酒类等制造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有利于及早释放政策红利,积极推进酒类制造企业和污水处理行业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与环境双赢。

为精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24日组织召开酒类制造企业废水排放标准调整试点工作研讨会视频会议,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教授领衔,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山东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环科院等40多位知名专家教授,各区县酒类制造企业和下游污水处理企业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会议,科学研判企业上下游情况,共同探讨酒类制造企业废水排放标准调整的可行性,以最经济的策略推动水污染治理全链条化。

为确保该项惠企政策在济南市落实落地,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提升服务意识,以“个性问题”精准对接、“共性问题”集中解决为原则,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对接,制定了前期调研座谈、中期试点研究、后期经验推广等总体工作思路。逐一对十五个区县(功能区),涉及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等三十余家酒类等制造企业以及水投高新水务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下游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调研及座谈工作,详细了解各区县、各企业在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和协商确定纳管浓度限值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一企一策”的做好政策引导以及指导帮扶工作,创新企业治污新路径的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

2022年6月,“鼓励酒类等生产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已列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助企纾困便民惠民服务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以期在疫情、经济下行双重压力下,用实际行动做好服务企业、双碳减排、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方共赢。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指导和服务力度,鼓励更多酒类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企业执行协商浓度限值,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最大化。并尝试在责任明晰的基础上,在生产废水同样具有可生化性高、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等特点的食品、饮料制造企业开展试点试验工作,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企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碧美丽泉城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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