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6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同意58个项目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此次同意开展的第二批试点项目呈现出三大特点。
2022年4月26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172号),同意58个项目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期限为2022—2024年。截止目前,国家两批试点共计批准试点项目数量94个(详见:环境部等联合发布第二批58个EOD模式试点项目名单)。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是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共生的重要方式,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组成,是加强生态环保投融资的重要渠道。开展EOD模式试点工作对于“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各级政府环境治理能力、践行“两山”理念具有重要而长远意义。目前,EOD模式创新取得初步成效,各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在产业融合发展、实施路径、机制政策等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截止目前,第一批36个试点项目中已有15个项目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或放贷支持。
此次同意开展的第二批试点项目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认识更加深入,试点项目在实施基础、投资规模、边界范围、反哺特征、环境效益方面更加契合试点要求;二是覆盖区域与类型更加广泛,试点项目涉及全国26个省(市、区),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基本覆盖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领域,涉及的关联产业以及资源权益交易的反哺机制更加丰富;三是实施路径更具可操作性,立破并举、守正创新,具备在实践中探索形成能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的基础。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基于EOD模式理论、方法和案例的前期研究,正式成立科研平台——EOD创新中心,专业从事以EOD为重点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研究、政策设计与项目咨询,探索新模式、新业态、新机制,推动示范与实用型成果推广。下一步,环境规划院将基于生态环保规划-重大项目策划-实施方案设计-关联产业培育-关键政策研究基础,依托EOD创新中心持续开展EOD模式研究与实践,为各级政府、投资机构、行业企业等提供EOD规范制定、项目筹划、投资决策、实施管理、效益评估等相关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