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是江苏省首部针对单个湖泊制定的省级综合性法规,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4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召开学习贯彻座谈会。记者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洪泽湖区域计划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骨干工程项目达28个,总投资约60亿元。
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是淮河流域洪水的蓄泄中枢,也是南水北调东线的调蓄湖泊,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虽然洪泽湖湖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但少数入湖河流仍不能稳定达标,环湖区域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退圩还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任务亟待加快。《条例》以问题为导向,在规划管控落实、加大资源保护、细化污染防治、实施生态修复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范,促进洪泽湖保护问题的系统解决。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王玉华表示,《江苏省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专章制定了洪泽湖保护方案,将从深化源头治理、开展生态修复等方面具体落实政策,如全面开展洪泽湖周边入河排污口排查,推进洪泽湖周边地区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能力建设,力争2025年前完成洪泽地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等:“针对农田退水污染问题,推进环湖地区加快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针对养殖尾水污染问题,督促环湖地区开展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促进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十四五”期间推动洪泽湖区域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骨干工程项目28个,匡算总投资60亿元,力争通过重点工程的落地来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去年,环湖城市淮安全面启动实施了基本贯联淮安全域的大运河“百里画廊”战略引领工程,目前已开工环洪泽湖道路工程、中国水工科技馆等6个项目。淮安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遵循《条例》规定,有序推进水利、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培育打造沿洪泽湖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区。
洪泽湖区位优势明显,自然资源丰富,一直以来也是沿湖地区群众重要的收入来源和支撑。宿迁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扎实做好退捕禁捕后半篇文章,一方面加快推进泗洪县、宿城区退圩还湖工程,年内完成2.45万亩圩区清退省定目标任务,并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安置和困难渔民兜底救助。另一方面,结合洪泽湖保护规划,严格划定渔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统筹布局水域功能区划,明确不同区域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规范,促进生态渔业与生态保护融合发展。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科学谋划推进监测分析、增值放流、科学回捕等工作,有序推动渔业养殖、生态旅游等产业和沿湖经济社会发展。”
另外,洪泽湖保护面临入湖河道较多,需要跨省、跨市共治。条例规定,相关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与相邻省份、本省相邻区域同级政府建立洪泽湖水污染防治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预防和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行政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探索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有效路径,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办理一批典型案件,重拳出击,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