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年度金额138147.8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16776万元,地方资金21371.81万元,主要支持不达标或风险断面治理、重点湖库治理项目,适当支持地下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试点和能力建设项目,有效改善湖北省水环境质量。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03号),报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万元,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4,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2110302水体”科目。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6号)和《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等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定了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项目清单。请会同生态环境局尽快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
三、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相关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
1.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2.水污染防治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3.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