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国水业集团(01129.HK)公告,预期集团于2021年财年可能录得未经审核综合纯利不超过4000万港元,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经审核综合纯利约1.2亿港元,故此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不超过5000万港元,而2020年财年则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约1109万港元。
与2020年财年相比,董事会认为于2021年财年有关溢利减少主要由于:(i)有关若干可再生能源项目资产减值亏损拨备增加;(ii)若干应收账款预期信贷亏损增加;(iii)鹰潭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所贡献溢利大幅减少。
于2021年2月完成出售鹰潭供水集团20%股权后,鹰潭供水集团不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鹰潭供水集团仅两个月的溢利于集团2021年财年的综合溢利入账,而于2020年财年则录得鹰潭供水集团全年溢利;及(iv)2021年财年行政开支增加,乃归因于员工成本增加及集团不再受惠于COVID-19疫情的社会保险付款优惠政策。
上述部分影响已被集团供水及相关建造服务及可再生能源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持续增长带动收益以至毛利上升、部分偿还包括定息债券在内的其他贷款导致融资成本减少、人民币升值以及金融资产已变现及未变现收益净额增加所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