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广西崇左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PPP项目正在招标,该项目包括崇左市建成区水体整治工程等 7 个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黑臭水体治理 23 处,新建改建修复截污管网、雨污管网、提升排水管网等 148.154 公里,设计处理能力 5 万吨/日的江南污水厂扩建工程1座、处理能力1.2万吨/日的应急应急污水处理站工程1处,新建供水能力 6 万吨/日的渠弄水厂 1 座、供水能力 5 万吨/日的园区工业取水及输水工程 1 处,取配水管网 19.865 公里,现状道路提升改造 2.77 公里、道路景观绿化 27423 平方米。
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36,607.5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80,345.18 万元(含其他费用 400 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21,416.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8,510.48 万元,预备费用 9,621.75 万元,建设期利息 6,713.91 万元
投融资结构:依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36,607.52 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比为 20%,来源于本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股东投资,由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按照 10.8%:89.2%的相对比例以货币形式共同出资。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产业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占比为 80%。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子项目 1-6,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维修和养护,其中,子项目 4 在江南污水厂扩建工程进入商业运行前,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养护,江南污水厂扩建工程进入商业运行后,交付政府方指定机构,不再承担运营养护责任;子项目 7 建成后交付政府方指定机构维护,项目公司仅承担 3 年期的质量担保责任。(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回报机制分为项目公司回报机制和项目公司股东回报机制两个层次。
项目调价机制:根据 PPP 项目风险分配原则,项目建造、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法律、政策、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共担,本项目调价机制即在明确政府风险承担责任的条件下对项目公司予以调价或补偿,具体包括一般调价和特殊调价机制,其中一般调价机制包括总投资变化的调价、运营收入测算偏差的调价、污水处理费单价的调价、水费单价的调价、市场利率风险的调价等。特殊调价机制是对法律法规、税法政策、运营标准变更引起的项目运营成本和投资增减变动风险的应对。
合同履行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27 年。
另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