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2亿!四川营山污水厂及县城雨污分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

   日期:2022-01-26     来源:中国水网     浏览:1369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营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及县城雨污分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发布比选公告,项目总投资为126899.18万。据悉,项目建设地点在营山县城...

近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营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及县城雨污分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发布比选公告,项目总投资为126899.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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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项目建设地点在营山县城北部片区,项目规模为在营仪进出口路、西林路、复兴二街、文运路及规划道路下采用顶管埋设管径DN1200-1800的截污干管,配套建设沿线支管。项目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项目总投资为126899.1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据悉,参加项目必选的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 %(0-100)。

(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印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印章,其中至少一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文件、任职评审表和职称证书)。3、以上1-2项所有人员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师资格证书【附证书原件扫描件、人社部(或人社部下属)网站查询截图】。注:所有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所有从业人员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以上原件备查。

(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所有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开招标业绩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一年没有不良记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4.信用中国近一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5.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满足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预了解更多项目详情,可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营山县城乡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邮编:637700 

联系人:宋欣

电话:08178560238  

传真:0817856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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