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2月28日举行发布会,解读近日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将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生态环保领域出台的省级金融支持政策,将为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持续注入绿色新动能。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银保监局等部门共同印发《措施》,从建立推进机制、开展跟踪问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加强政银企联动、加强宣传监督等6大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措施》指出,山东省将建立省级推进机制,并计划于2022年3月底前建立省环保金融项目库,鼓励各市建立市级环保金融项目库,入库项目将被定期推送至金融机构,作为绿色融资主体贷款授信和享受政策优惠的重要依据。通过组建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专家库,为项目入库审核、绿色项目认证、气候投融资等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和智库支持。
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设立100亿元再贷款专项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加大绿色贷款投放,重点支持碳减排、碳汇等领域贷款。另外,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再贴现减碳引导管理办法》,作为《措施》的一项配套激励政策,设立50亿元再贴现减碳引导额度。对省环保金融项目库所涉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再贴现,在专项额度内“见票即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设置绿色通道、简化操作流程,原则上自收到纸质申请资料后工作日24小时内办结。
《措施》提出,2021年年底前设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加大省绿色发展基金对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等生态环保治理模式的支持力度。
对于纳入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的环保企业,《措施》要求全部纳入金融辅导范围。截至目前,已有991家环保企业纳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金融辅导,其中105家企业获得融资19.89亿元。
《措施》提出,组织金融机构与绿色环保企业精准对接,发挥好绿色金融研究院等机构的咨询服务功能,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作为企业贷款的重要依据,对在贷款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将支持资金挪作他用的企业,移出环保金融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