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本次基础设施REITs拟入池的底层资产拟选取芦村、城北和太湖新城三家污水处理厂(不含管网)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能力合计70万吨/日,其中芦村厂30万吨/日、城北厂25万吨/日,太湖厂15万吨/日。
招标范围
(1)负责设计完整且合理的交易结构和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特许经营的建议及路径);
(2)编制并推进具备可行性的试点资格申报材料;
(3)组织撰写材料,与发改委、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和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确保产品申报符合各项政策要求;
(4)对本项目涉及的资产重组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并协助顺利实施;
(5)聘请法律顾问、评估机构、税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公募REITs申报所需各项专业工作(费用包含在发行阶段报价内),保障项目顺利、平稳、有序推进;
(6)负责发行材料的准备和审核;
(7)提供原始权益人所需的公司战略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的咨询;
(8)进行产品路演推介与销售,并完成专项资产支持计划及公募基金产品的设立,并成功发行、上市;
(9)协助招标人募集认购本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资金;
(10)公募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及基金财务顾问应当承担本次发行后存续期服务工作,履行项目
运营管理职责。应当及时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评估,依法编制并发布定期/临时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组织相关机构开展本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扩募及做市服务;
(11)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招标人寻找战略投资者,并完成战路配售相关工作;
(12)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职责。
服务期限
发行服务期三年。2022年12月31日前,由江苏省发改委推荐至国家发改委。存续期限暂定30年(可扩募、可提前到期或延期)
招标限价
(1)发行阶段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费及其他中介费用)限价: [1800]万元。
(2)存续阶段费用(包括基金管理费、专项计划管理费及托管费用等)限价: [0.22%] /年(以实际发行规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