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作主发布,通报1-7月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以及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有关情况、典型案例,今年来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情况,同时,还发布了7月全省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同比上升41%
据通报,今年1-7月,四川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11件,同比上升41%。
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数量大幅上升,源于执法能力不断提升、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今年来,四川省环境执法系统狠抓能力建设、注重实战练兵,始终以高压态势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开展专项行动,强化“两法”衔接,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共同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形成了极大震慑。截至8月中旬,已累计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2件,追究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8件。严厉查处了绵阳盐亭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遂宁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等多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42件,形成震慑。
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还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助力现场执法,利用非现场技术手段,锁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通过这种模式,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在线数据造假案件8件,比往年查处总数还要多,有力打击了在线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会上还通报了“四川绵阳桦欣科技有限公司篡改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泸州古蔺顺春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利用管道孔洞私设暗管直排废水案”“自贡大安永宏屠宰场超标排放废水案”三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详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厅通报近期3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下硬功夫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1.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的“窗口”工程,同时也是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厅始终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硬任务,下硬功夫,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据通报,截至今年7月,全省有1754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治理率达到61.7%。
近年来,生态环境厅相继出台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推动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
此外,生态环境厅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工艺路线,优先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关注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有效衔接农村改厕和黑臭水体整治。
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生态环境厅推进试点示范,指导广元市苍溪县、南充市仪陇县、阆中市、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5个县(市、区)成功纳入全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试点,各地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技术模式和管理经验。坚持建管并重,推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强化设施建设运维资金保障,开展已建成设施运行情况调查并推进整改。
创新手段
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创新科技监管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环境厅将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编制好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快出台《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研究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会上,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长张荣洪就“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处处长蒲彬就“十四五”时期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有哪些工作谋划、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昝学军就环境违法及下步工作安排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广元市生态环境局总监白浩志、阆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范昶分别就该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做经验分享。生态环境厅宣教政研处处长曹小佳主持发布会。
生态环境厅17个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中央、省、市22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