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8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效、特点和工作安排作了全面系统、清晰明了、鞭辟入里的表述。令笔者感触最深的,是针对“一刀切”“急转弯”“一阵风”等错误现象,3句话鲜明有力。
一是“督察不是不让项目上马、不让发展,而是要通过遏制盲目上马‘两高’项目,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走绿色低碳、高质量的发展道路”。
近年来,通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叫停了一批违反法律法规的项目,例如云南滇池长腰山区域房地产开发项目、山西省晋中市焦化项目等。个别地方和同志认识比较浅显,认为督察就只是“关”“停”“限”。但稍微分析就能发现,“环湖开发”“贴线开发”的长腰山房地产项目该关,不顾水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盲目上马的晋中市焦化项目该停。
该关的必须关、该停的必须停、该限的必须限。但与此同时,该支持的也会大力支持、该帮扶的也要全力帮扶。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坚守红线底线,对符合要求、可以发展的项目,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推动项目尽快上马、早日见效。对违反法律法规、突破“三线一单”硬约束、超出环境承载能力的项目,坚决拿下。
二是“将给地方整改留足合理的整改时间,指导地方坚持‘先立后破’,不搞‘急转弯’”。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始以来,群众举报身边的环境问题总共23.7万件,绝大多数都得到了办结或阶段性办结,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无论大小、繁简,都有一个过程,需要一定时间。地方在督察整改过程中,如果随意压缩整改时间、盲目设置时间节点,会导致整治方案不系统,措施不科学,难以让群众满意,甚至会有个别地方为了赶时间、达时序,虚假整改、纸面整改。
把握“合理”两字深刻含义,关键是坚持尽力与量力并重,既不盲目跃进、过度压缩整改时间,也不能夸大难度、放松整改要求。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切实尊重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整改时间,合理明确时间节点。特别是对于疑难杂症,要合理确定阶段性攻坚目标和验收标准,用小节点体现成效。
三是“将持续开展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效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推动污染防治攻坚红利全面释放。督察没有终点,而且会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变化,不断调整优化,例如,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就把碳达峰目标等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督察范围。
各地各部门必须清晰认识到,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污染防治攻坚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将更深、领域将更广,只有始终坚定站位,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才能积小胜为大胜,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稳步改善。地方如果只在督察时大干快上,督察后松松软软,不但会成为负面典型,还会付出更高成本代价。
理解好这3句话,有利于理清工作思路、理顺工作方向、校准工作重点,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