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水利工程相关的项目是必须招标的?
没有利用财政资金的水利项目需要招标吗?
没有利用财政资金且没有国有企业参与投资的水利项目需要招标吗?
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的水利项目,或是未达到国家规定必须招标标准的水利项目,我也想招标,可以吗?
说起招标,首先必看《招标投标法》,该法第三条对招标范围做出了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规定的比较宏观,必须由系列配套法规或文件来进一步阐释,首先看国务院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其中第二条对招标范围作了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稍微具体了一些,也很好理解,但还是没有具体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的具体范围和标准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来进行规定,那么接下来就来看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对《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项目范围的第二类“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进行了具体说明: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三条对《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项目范围的第三类“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了具体说明: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四条明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项目范围的第一类“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将另行规定。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明确了上述第二、三、四条规定项目必须招标的采购规模标准: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为了完成对《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项目范围的第一类“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进行细化,也是完成《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四条确定的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其中明确:
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五)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看到这里已经基本明确了招标范围和标准了,但是为了更准确理解上述规定,国家发改委2020年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其中又有很多细化的解释,具体不罗列了。
好了,关于招标范围和标准的有关规定主要就是这些,下面我们就来回答开头的那些问题:
哪些水利相关的项目是必须招标的?
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简单来说就是施工400万以上,货物采购200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采购100万以上)的以下项目必须招标:
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项目;
利用了预算资金200万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其他水利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其他水利项目;
利用了世行、亚行等国际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其他水利项目。
没有利用预算资金的水利项目需要招标吗?
没有利用预算资金且没有国有企业参与投资的水利项目需要招标吗?
首先,对于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项目,不论投资来源和项目属性,只要项目投资规模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都必须招标。第二,对于其他水利项目,如果是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出资的项目,且国有出资能够占据项目主导地位(参考《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理解),项目投资规模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也必须要招标。
利用了国际政策性贷款的项目,项目投资规模达到招标标准的,也必须要招标。
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的水利项目,或是未达到国家规定必须招标标准的水利项目,我也想招标,可以吗?
首先,前文所梳理的招标标准是全国统一执行的唯一标准,地方不得另行规定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二,不属于国家规定招标范围的项目或规模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决定采购方式,也就是既可以选择招标,也可以选择不招标。第三,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