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松: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现状、需求与对策

   日期:2021-08-02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毛茂乔整理     浏览:1330     评论:0    
核心提示:2021年7月21日,在第六届供水高峰论坛上,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处长,中国农业节水与农业供水技术协会供水分会主任张汉松,以“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现状、需求与对策”为题...

2021年7月21日,在第六届供水高峰论坛上,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处长,中国农业节水与农业供水技术协会供水分会主任张汉松,以“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现状、需求与对策”为题进行了主旨演讲。张汉松系统介绍了农村供水现状、乡村振兴农村供水需求、农村供水发展对策三大方面。

“我国农村供水发展应与国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和进程相协调,与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布局相协调”。2021年7月21日,在第六届供水高峰论坛上,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处长,中国农业节水与农业供水技术协会供水分会主任张汉松,以“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现状、需求与对策”为题进行了主旨演讲。张汉松系统介绍了农村供水现状、乡村振兴农村供水需求、农村供水发展对策三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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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汉松

我国农村供水现状

(一)农村供水发展历程

张汉松指出,我国农村供水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今年刚进入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的30年(1950年—1979年),重点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实行防病改水。结合灌溉工程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以工代赈和适当补助支持。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的25年(1980年—2004年),本阶段主要围绕加速解决农村人畜饮水的问题。80年代安排了人畜饮水专款。90年代,正式纳入国家规划实施。2000年-2005年,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困难。

第三阶段,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阶段(从2005年到现在),开展了大规模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巩固提升工作。国家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特别是“十三五”期间,饮水安全纳入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考核范围,累计提升了2.51亿农村人口的供水保障水平,解决了1710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按照现行标准,全面解决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张汉松表示,近十几年以来,农村供水得到了快速发展,发展经验归纳起来有六大方面:一是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提供了政治保障;二是高效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提供了机制保障;三是持续的建设资金投入机制,提供了资金保障;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五是坚持“先建机制、再建工程”,促进工程长效运行;六是社会参与和调动各方面力量,提供了强大助力。

第四阶段,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阶段(从2021年起)。不但要继续保障农村居民饮水,还要解决乡村振兴第二、三产业供水保障问题。

(二)农村供水工程现状

截止2020年底,全国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目前全国共有930多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其中规模化供水工程(城镇水厂管网延伸以及日供水规模1000吨或供水服务人口1万人以上)供水人口的比例仅占50%。与城市供水和发达国家农村供水相比,我国农村供水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和测算,截止2018年底,农户所在自然村通公路、通电、通电话,以及能接收有线电视信号、已通宽带等的基础设施比例都在95%以上。但农村所在自然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的比例仅为65.3%。从这个数据来看,我国农村自来水率虽然已达到较高水平,但是经过集中净化、消毒处理的比例还有待提高。

乡村振兴对农村供水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我国的现代化发展有两个重要节点:2035年、2050年。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包括农村供水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与国家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我国农村供水发展应与国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和进程相协调,与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布局相协调。城镇化的进程将对农村供水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山区、牧区、偏远地区的小型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将大幅度减少。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的人口会增加,这是农村供水规划考虑的重点。农村厕所革命对农村供水的水量水压、持续供水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结合农村改厕需求有序推进。

张汉松分析,从全球来看,当人均GDP超过了2万美元后,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基本超过95%。根据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相关研究数据表明,到2035年,我国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届时人均GDP将超过20000美元甚至更高,预计我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将达到95%以上。

农村供水发展对策

张汉松强调,为做好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应推动实现三个转变,即推动农村供水从低标准、广覆盖,到高质量发展转变,推动从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到农村供水保障转变,推动从城乡分割,到城乡一体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转变。

首先,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农村供水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梯次推进的关系。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与地方乡村振兴规划相协调,村庄调整和产业布局没有落实的,不宜开展大规模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在农村供水设施提供中的关系。一方面强调政府的主要“供给”责任,这是由基本公共服务内在属性决定的;另一方面必须引入市场主体,充分两手发力,提升供水服务质量。三是处理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分工关系。中央政府主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度供给,做好规划,完善政策;地方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与管理。四是处理好“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的关系。我国农村供水还处于初级阶段,农村供水保障是一项长期工作。既要做到尽最大努力尽力而为,又要从现实国情出发量力而行,不能超出财力,不能超越阶段。

具体的对策有几点:

(一)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

以提高乡镇和人口集聚村庄的供水保障水平为重点,为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基础支撑,在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投资需求大。张汉松表示,以县为单元进行测算小的县需要3—5个亿,大的县需要7—8个亿甚至更多。除了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以外,鼓励利用债券和国家政策性银行长期优惠贷款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此外,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要编制好县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应与地方乡村振兴规划相协调,有序推进各类村庄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

(二)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通过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创新工程建设模式,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长期发挥效益。

其一,推进农村供水稳定水源工程建设。现在很多小水厂水源非常小,一到干旱期就供不上水。其二,建立完善农村供水标准体系。与城市相比,农村供水在建设、管理、养护、水质监测等各方面的标准都还不健全。其三,创新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推进政府和专业投资公司组建水务平台,利用地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解决工程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并鼓励专业化公司统筹区域的供水工程建设。其四,也需要大力推广应用适宜农村供水的新技术。

(三)推进农村工程可持续运行

首先,需要落实农村供水建设和管理的三个责任:政府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工程管理单位的运行责任。同时,需要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机制,促进工程长效运行。目前中央财政每年对中西部工程的维修养护予以补助。

(四)推进农村供水水质保障

持续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治理,继续实施净水工艺改造和消毒设备配套,强化水质检测监测,提高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水平。另外,还需特别关注农村供水发展带来的生活污水问题,加快配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五)推进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

农村供水信息化发展程度,与城市供水和其他行业相比,发展明显滞后。应通过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供水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应加快建立完善全国农村供水监管平台,开展万人以上的水厂生产控制、在线监测、视频安防等建设。配合农村供水水价改革,建立完善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村供水提供优质服务。

(六)推进农村供水人才保障

为推进农村供水朝着既定目标发展,人才保障必不可少。应制定中长期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中央、省、市多层次的农村供水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机制,提高基层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一方面,强化农村供水关键岗位人才培养。特别是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供水关键岗位应配备专业人员,主要指制水岗位、检测岗位、厂长、经理等岗位。

另一方面,大力加强农村供水管水员队伍建设,解决村级供水设施管理薄弱问题。水利部最近组织编写了通俗易懂的农村供水管水员培训教材,正分级开展技术培训,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把所有的需要培训的管水员都轮训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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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推进农村供水立法工作

在国家层面,加快出台《农村供水条例》。同时鼓励省级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供水条例》,或修订地方城乡供水条例增加农村供水相关的内容。通过农村供水立法,从法律层面做出明确的规定,解决深层次的问题,比如农村供水的管理、体制、用水管理、供水安全、法律责任等。明晰政府、市场、供水单位、用水户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通过立法,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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