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广西省上思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C2021-G3-40001-GXCJ
项目名称:上思县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预算金额:24862.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862.4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本项目采用“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由中选 社会资本按照本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资产所有权,负责本项目的运营服务及设施维护,承担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等风险并按 PPP 项目合同获得合理收益,期满将资产所有权及相关材料等全部移交给政府方。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拥有相应资产,负责运营维护,并进行市场化经营。政府方根据合同约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安排,对项目公司管理、产出、运营维护水平及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依据绩效评价结果支付相应政府付费金额。
运营期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资产所有权及设施设施与相关文件资料等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具体的移交标准和要求以项目临近结束期时设定的移交委员会规定为准。
2、建设规模:
本工程的主要设计范围为新建及扩建5座污水处理厂,并配套排水管网,即上思县县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那琴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南屏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平福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公正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其中:
2.1上思县县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包括厂区扩建工程,即新增1.5万m³/d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水管道d400~d1000约22.006km。
2.2那琴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包括新建4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污水管道d400~d500约3.192km。
2.3南屏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包括新建300 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污水管道d400~~d500约2.272km。
2.4平福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包括新建3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污水管道d400约2.488km。
2.5公正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包括新建400 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污水管道d400~d500约2.986km。
3、投资规模:根据批复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为 24862.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9127.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45.94万元,预备费用2187.3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84.77万元。
4、PPP合作方式
4.1运作方式: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
4.2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政府方占10%,社会资本方占90% 。
4.3引入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根据批复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24862.48万元,项目资本金和公司注册资本同为人民币4972.50 万元。政府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497.25 万元,社会资本出资金额为人民币4475.25万元。
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政府方在运营期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支付项目公司服务费用。
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共 15 年,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共 1 年,自,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起始日,以建设工作完成项目通过验收之日为止;运营期共 14 年,项目运营期起始日为项目建设期结束次日,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建设标准;运营期截止日为项目达到移交标准,把项目范围内的资产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之日。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共 15 年,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共 1 年,自,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起始日,以建设工作完成项目通过验收之日为止;运营期共 14 年,项目运营期起始日为项目建设期结束次日,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建设标准;运营期截止日为项目达到移交标准,把项目范围内的资产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之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