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等四项地方标准审定会在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召开,盖亚环保研发部部长徐光前、研发部副部长刘桂华作为标准起草单位代表参加审定会。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对农村人居环境提出了要求,文件中指出要启动实施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抓好分类改厕和污水处理,逐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
江西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8年6月,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赣办字〔2018〕23号),要求根据各地特点,选择适当技术工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序推进,急需根据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规范性文件,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提供技术支撑。为此,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江西盖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先后起草了《农村新居排水方式及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验收技术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等4项地方标准。该4项标准是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的规范性文件,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已形成送审稿。
准审定会上,标准编制人员阐述了标准的编制背景、内容及其适用范围等。随后,专家组成员依据各自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深厚的学术素养,对标准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核,并根据江西省农村的实际情况,结合已建的工程案例,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经过一整天的严谨、细致的评审,专家组成员形成一致意见,标准评审会圆满结束。
标准的制定,规范了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应用,缓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设计水量、水质、排放标准不尽相同,运行效果参差不齐,投资及运行费用高低不均的现象,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选取、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维护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市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做出了重要举措。
作为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盖亚环保历年来一直致力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与工艺的研究以及处理工程的实施,已获得17项生活污水处理授权专利,业务范围涵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已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共125座,其中万年县石镇镇横山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被评为“2018年度中国农村污水处理优秀案例”。
公司始终奉行“人和、务实、创新、进取”的企业文化,坚守“契约、创新、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秉承“改善人居环境,共享健康人生!”的企业使命,持续研发先进适用环境治理创新技术,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不断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