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江苏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开标,五方入围(排名不分先后):
江苏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滨海县境内。该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5.8亿元(人民币,下同),主要包含:①镇村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投资约19.6亿元;②农村河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约9.1亿元;③农村四好道路建设项目投资约6.9亿元;④县城区范围内的旧城出新及安置房建设项目投资约40.2亿元。上述项目内容可适当调整,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原则上项目总量调整不超过10%,前期费用按相应比例变化进行调整。
项目合作周期为8年,暂定采用“N+5”年,“N”为工程建设期3年,以投资合作方项目资本金首次到帐之日起计算,“5”年为还款期,同时确保按工程计划在总承包建设期内完工。
项目采用“投资合作方+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项目中标后2个月内(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由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2亿元,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持项目公司20%的股份,中标人持项目公司80%的股份。项目注册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全部由中标人负责筹措到位。
项目资本金确定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前期费用暂定10亿元,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项目资本金到账不少于3亿元,项目资本金根据项目推进进度依据招标人要求按期到位。
招标文件显示,招标人在项目建设期内(包括合作周期内的第一个3年建设期和单个子项目的建设期)不付款(包括资本金、资金收益、工程价款、建设期利息),建设期满后所有投资(包括资本金、资金收益、工程价款、建设期利息),分五年平均支付。首个项目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的项目,3年期满6个月后(从3年期满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至第7个月10号前)支付已竣工项目第一笔投资本金及相应利息;三年内未竣工的项目在单个子项目竣工后满2个月后(从项目竣工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至第3个月10号前)支付第一笔投资本金及相应利息。整个合作期内不重复计算资金收益和资金占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