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发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及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详情如下:
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
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要持续推动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美丽曲靖,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上游和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
围绕目标,我们要:
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彻底整治区域性、结构性和历史性遗留环境问题。
坚决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战。严格实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已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督察问题真整改、见实效。
建立完善共保联治机制。通过环境风险预警、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服务企业共商、司法与执法联动、“河长制”“林长制”等机制的健全和落实,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
要严格监管执法。开展建材、煤炭、清废、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八个专项行动,落实“一行动一方案”,在监管高水平、服务高质量、治理高标准上发力。
要坚持绿色发展。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加强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管理,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进行调控,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走好绿色发展道路。
通过努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产生活方式持续绿色转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长江上游和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建设好“美丽曲靖”,守护好“大珠江源”绿色品牌,让蓝天碧水净土常留身边。
二、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重点围绕“1358”行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迈进。
(一)抓实“1个总目标”。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以保障环境安全为立足点,以节能减排、环境污染全防全控为硬抓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上水平,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打好“3大保卫战”。从“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转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思路,推动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的突破。
(三)建立“5个机制”。建立“环境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各类突发事件,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社会风险。建立“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机制”,着力构建以生态环境部门自查自报、相关责任主体自改为核心,专家指导会诊、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相结合的问题排查体系,做到不留死角,在问题整改上,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与工商联建立“服务企业共商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执法联动机制”,与水务部门、住建部门持续开展“轮流巡河机制”,通过部门联动,推动构建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形成全领域、全行业、跨部门、多层级的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四)推进“8个专项行动”。开展“建材行业污染防治、煤炭开采环境保护、清废行动、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违法违规清理、创新驱动环保新作为”8个专项行动,落实“一行动一方案一领导”,确保8个专项行动干有方向、干有力度、干有标准,体现生态环境监管高水平、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生态环境治理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