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委联合颁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目前,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充分,利用水平不高,与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还存在不小差距。因此要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意见》提出了3项着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重点领域,分别为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农业农村污水。
在刚刚召开的两会上,也有全国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发出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乔旭:大力发展膜分离技术 推进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工业大学校长乔旭带去了“关于国家大力支持发展膜分离技术、推进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提案,建议利用膜分离技术攻克污水资源化的难关。
膜分离技术正是一种以分离膜为核心,进行分离、浓缩和提纯物质的一门新兴技术,能保持食品原有的色、香、味、营养和口感,能保持功效成分的活性。乔旭表示,膜分离技术是水质净化和污水资源化的有效手段,在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中的地位不可替代,在国际上已有众多示范典型。
而和传统处理手段相比较,膜分离技术更是可以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尤其在无法达标的印染、皮革、电镀、焦化、酿造等领域,可以做到“吃干榨净”,实现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目前,我国再生水利用量不到城镇污水排放量的15%,可开发利用潜力巨大。
乔旭建议,一是鼓励膜技术创新和推广,加快工业污水治理关键技术攻关。面向我国工业污水处理的实践难题,加强低成本、高性能、长寿命的高效膜分离集成技术研发,增强膜技术的国际竞争力和引领力,赶超发达国家领先水平。设立引导基金,强化产业合作和资源优化配置,加强膜技术推广,形成基于膜分离集成过程的水资源综合治理产业链、生态链,打造产业集聚区,扩大产业创新链和产业覆盖面。
二是加强学科建设,培养膜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人才。聚焦膜技术装备等重大需求,在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上提前布局。支持在膜技术解决工业污水资源化的特色高校建设一流学科,支持高校与膜科学技术领域骨干企业、产业化基地和地方政府设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打三是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研究制修订污水资源化利用相关装备、工程、运行等标准,形成污水资源化利用分级分质标准、评价标准和监管标准。研究污水资源化利用统计方法与制度、污水资源化利用效益评价方法、规范,形成科学统一的统计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程寒飞建议: 以经济杠杆促进更高效节水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程寒飞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控的建议。
再生水利用量不足15%
据了解,污水资源化利用,主要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
程寒飞提供了一组数据,“十三五”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及GDP保持快速增加,年总用水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没有出现同步增长,但同时相关行业报告和统计资料也显示,我国再生水利用量不足城镇污水排放量的15%。
未来5年有望带来千亿级市场空间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粮食与生态安全等领域对用水需求增加,以及GDP不断增长,我国水资源供给与需求不平衡矛盾凸显,甚至成为制约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程寒飞表示。
《意见》明确提出,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全面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一些地区已经开始行动起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北京市完成142条段黑臭水体整治,再生水年利用量提高至11.5亿立方米;广州加快新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目前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超35%;江苏省常州市将江边污水处理厂的优质再生水用于生态补水,一年再生水回用超过4000万立方米。
据有关机构测算,2025年中国再生水规模预计将达到8500万立方米/日左右,未来5年,通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新建再生水厂,有望为相关领域带来千亿级市场空间。
定计划 优税收 强管控
为缓解水资源的矛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程寒飞提出建议:
一是制定水资源达峰与平衡计划。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制定水资源使用峰值上限,按省级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水资源使用额度进行统筹分配,水资源额度指标可以进行有序、有效、有价交换。出台水资源平衡计划的指导意见,科学指导各行政区域、各行业进行水资源的有效平衡。
二是优化水资源税征收与使用。总结水资源税试点经验,各行政区域在水资源配额内用水,按使用量缴纳水资源税。探索在水资源配额内建立阶梯式水资源税,以经济杠杆促进更高效节水。水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有序审批超额水资源指标,超额水资源使用须缴纳更高额的水资源税。征收的水资源税用于配额内的节水补偿,根据水资源节约量实行阶梯式补偿,作为生态补偿的有效补充,将绿色生态转化为价值,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三是强化对生态调水的管控。将生态调水纳入水资源限额的管控体系,根据生态需水量确定生态调水限额值,在限额内实现调水、退水“平衡”和缴纳水资源税。严防生态调水用于其他用途,严格监控调用水资源的质量变化,用于生态补水的生态调水,其退水水质不能劣于调水水质,因特殊情况导致水质恶化的,需按恶化的水质因子和水资源量缴纳惩罚性费用。
四是优化水资源统一开发管理的范畴。非常规水源利用对于水资源的量平衡至关重要。建议将非常规水源就地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开发管理,对于雨水、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按节省常规水资源量,参照水资源配额指标的价值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