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浙江省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2021-02-04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1958     评论:0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浙江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12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浙江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12月15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2月4日向浙江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反馈会采取视频方式,由浙江省省长郑栅洁主持,督察组组长耿惠昌通报督察报告,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作表态发言。翟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地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浙江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落实,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战略谋划、政策制定、任务部署、工作推进等各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

  浙江省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的“八八战略”,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连续15年扎实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并于2018年获得联合国“地球卫士奖”;彻底推动杭州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拆除违建项目38万平方米,对217个项目实施综合整治,基本实现“还湖于民”。2019年,成功举办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结构,推进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深化“五水共治”,累计建成“污水零直排区”2000多个、美丽河湖200多条;推进净土行动,提供“净地”150多万平方米;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危废处置能力达1013万吨/年;部署开展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森林覆盖率达到61.2%。2017年以来,在国家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考核中持续保持优秀,环境空气质量在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全省达标,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省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占比从2017年的82.8%上升到2019年的91.4%。

  取消对丽水、衢州两市和26个山区县(市)GDP考核,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单次最高奖励额度达50万元;推行绿色发展财政制度,2018年和2019年共兑现239亿元;累计投入900多亿元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传统制造业亩均增加值从80多万元提高到100万元;持续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0%以上。2019年,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三新”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总量25%以上。

  浙江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1年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64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4240家;立案处罚1617家,罚款金额16207.95万元;立案侦查40件,拘留68人,约谈661人,问责54人。

  督察指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要求和人民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推进落实不够。

  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绍兴市新昌县钦寸水库于2015年6月被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后,对于拟在水库库心附近半岛建设的梅溪湖民俗文化农业产业园区项目,新昌县不仅未统筹协调另行选址,反而简单调减保护区后继续建设。直到督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新昌县才按照有关规定对水源保护区进行优化调整。杭州市区田园地块开发建设指挥部违反规划要求,2014年起陆续在杭州半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建设雷迪森湖山酒店、杭州上海世外中学等项目。为使其合规,拱墅区半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于2018年10月申请将上述项目整体移出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并将公园总面积调减250.1公顷。平水江水库、赋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也存在违规建设项目。

  一些地方和部门严格要求不够。衢州巨化清泰污水处理厂总氮长期超标排放。对此,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放松监管要求,甚至于2017年6月通过调整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方式规避总氮控制要求。丽水市松阳县和龙泉市对不锈钢行业也存在类似放松总氮排放监管问题。杭州萧山区闻堰街道龙山河截污纳管工程只铺设少量污水干管,为通过验收自2017年10月起一直从钱塘江引水至河道冲污,地方治水办竟同意其通过验收。

  一些地方和部门攻坚克难不够,一些重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台州仙居县现代医化园区企业长期偷排渗排,多次被媒体曝光,仙居县不想办法彻底解决问题,反而在河床堆积砂石并覆土种植芦苇掩盖污染。宁波余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小曹娥电镀园污染整治流于形式,园区部分企业仍通过雨水管偷排电镀废水或污泥。温州市电镀和制革、台州椒江区船舶修造等特色行业污染频发,存在“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原省国土资源厅以制定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未征询其意见为由,两年多未推进落实关闭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任务,直到2016年10月才开始部署,并擅自缩减治理范围;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的531个重点治理矿山,至督察时仍有164个未完成,其中33个尚未开工。

  一些地方和部门面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缺乏持之以恒的决心。第一轮督察群众反映强烈的杭州天子岭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问题解决不力,再次被反复投诉。常山县化工园区管委会仅靠园区原雨水管网建设应急截流井来收集渗漏污水,不仅未收集到位,还将污水偷排常山江。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对水阁园区污水管网塌陷破损修复不到位,大量污水直排龙石溪,最终汇入瓯江。第一轮督察指出的新福钛白粉厂露天堆放大量红石膏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该厂另地又累计新增堆放红石膏60余万吨。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明显短板。

  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余姚市未将小曹娥工业区垃圾堆场纳入排查整治,大量渗滤液积存堆场内,散发刺激性气味,污染问题十分突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伟龙化学工业公司原钢渣堆存区域清理不彻底;龙港市政府至今未完成新城围垦区生活垃圾堆存整治。宁波、台州等地部分区县政府和城管、住建等部门对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不严,违法倾倒时有发生。宁波象山水桶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能力不足,2017年至今累计向市政管网超标排放渗滤液75万吨。湖州松鼠岭和长兴应急垃圾填埋场,以及金华十八里垃圾填埋场等不同程度存在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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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现场检查某固体废物倾倒点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台州椒江两岸大量砂石码头和船舶修造企业、宁波镇海后海塘煤炭交易市场、舟山嵊泗宝钢马迹山港码头等多处污水直排滩涂或入海。宁波奉化象山港避风锚地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圈围海域602公顷,非法侵占生态红线内的南沙山岛,并改变岛屿40%地形地貌,奉化区生态评估认为“对海洋生态环境未产生重大影响”,使项目得以保留。宁波市慈溪渔光互补光伏和象山县墙头村西沪华城项目,分别占用滩涂湿地194.8公顷和8.5公顷,均未落实占补平衡要求。台州路桥区未将三山涂1042公顷围海项目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清单,在施工中还将大量土石方和泥浆倾倒于滩涂,侵占湿地112公顷。

  嵊州市住建部门推动雨污分流改造进展滞后,9个列入计划的雨污混排口未完成整改,13个老旧小区生活污水未实现纳管,大量生活污水排入剡溪。温州市老城区管网改造不彻底,大量雨水、河水混入市政污水管网,部分污水溢流城区内河。舟山市普陀、新城部分区域污水管网破损、雨污合流问题突出,每天约1.5万吨生活污水通过河道排海。中国水产舟山公司附近区域无污水管网,污水通过暗河排放。

  三是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部分地方在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高山顶部等禁止选址范围违规立项审批涉林造地项目,导致大量林地破坏,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把关不严。督察组随机抽查衢州、金华、丽水等地33个涉林造地项目,有26个涉及禁止选址范围。随机抽查发现,金华市磐安县尖山镇7个项目和丽水市庆元县五大堡乡14个项目,均存在违规选址问题,部分项目已通过验收。此外,杭州富阳区以低产农田改造为名行毁林造地之实,累计毁坏林地52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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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现场检查某高山造田项目

  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不严不实,2019年全省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盖率不到50%,但各级农业部门普遍上报覆盖率超90%;一些地方上报数据严重失实,以规模种植大户自主防治代替专业化统防统治。2019年,杭州萧山区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由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的实际覆盖率仅5%,但却上报为60%。部分区县在统计数据时,仅根据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估算,省市统计部门也未开展有效审核,减量数据长期虚高。由于减肥减药工作不力,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太湖流域嘉兴平湖市一些国控断面近三年总磷浓度呈季节性超标。

  原台州市黄岩区江南化工厂已退出近20年,但其所在地块土壤污染长期处于监管空白,场地渗出黑色污水直排椒江,污染严重。嘉兴市港区三期地块历史上堆存大量含有毒性物质的污泥,2020年6月转运污泥时未按处置方案建设渗滤液导流沟和收集池,存在二次污染隐患。

  督察要求,浙江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全面实施“重要窗口”建设战略,努力走出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加快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调整;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环境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更加清醒认识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加大治理力度。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浙江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浙江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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