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有关要求,各地要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
由于污泥处置工作相对滞后,青岛市污水处理费尚未包含污泥处置成本。自2019年11月中旬起,市内三区(市南、市北、李沧)开始启动污水污泥一体化处置工作模式。市水务集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自主选择规范化污泥处置单位开展市内三区污水、污泥一体化处置工作。目前市内三区主要有团岛污水处理厂、海泊河污水处理厂、麦岛污水处理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及娄山河污水处理厂等五家污水处理企业,平均日产污泥约730吨。为保证污泥处置规范、可控及可持续,青岛市水务集团采取“2+3”模式处置污泥,即2个政府BOT协议处置单位(青岛娄山河水务资源有限公司、青岛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3个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处置单位,共同签署服务合同,采取焚烧和堆肥等无害化处置方式,设计日处置能力为1560吨,充分保证了市内三区污泥的正常处置。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将首次开展市内三区污水污泥一体化处置成本监审,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建设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