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海南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江县水务有限公司、宇轩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预中标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PPP项目。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PPP项目(三次招标)
2、项目地点:昌江县
3、项目实施机构: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及运营内容:
4.1、投资规模: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投资额约为5,802.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439.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8.19万元(含征地拆迁补偿费296.15万元),预备费245.14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即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最终以经审计部门或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4.2、建设内容: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叉河组团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昌发改函〔2020〕44号),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远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m³/d;近期处理规模为1200m³/d,敷设污水主管HDPE4000米,支管HDPE600米,PE入户管1500米,配套建设建构筑物、照明、电气、绿化及设备购置等工程。其中,本PPP项目设备按近期污水处理规模设计安装,粗格栅、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等预处理构筑物和调节池按远期污水处理规模设计建设。
4.3、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建设完成后,在运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运营维护工作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提升泵房等建构筑物运维工作。
项目生产能力见以下项目主要产出表”。
5、采购需求及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职责,通过向使用者收费和获取政府一定的补贴费用来回收全部投资成本,并获得一定的合理收益。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成交社会资本后,项目公司按照实施机构提供的设计方案,负责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维护,保障该项目可用性服务的持续供应,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运营维护情况进行考核,成立监督小组监督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
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实施的运营维护。项目实施机构负责运营期内绩效考核工作,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按期支付项目公司的补贴费用。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对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信息对公众公开,使公众对该项目发挥公众监督职能。
项目合作期结束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设施、设备无偿移交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承担并做好移交工作。
6、资金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由PPP社会资本投资部分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30%。本PPP项目合作总投资约4935.28万元。其中(1)项目资本金:占PPP 项目合作总投资的30%:1,548.28万元,成交社会资本出资 100%;(2)项目融资:占 PPP 项目合作总投资的 70%:3,387 万元,由成交社会资本负责融资。
本项目政府配套投入金额:957.1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0.98万元,征地拆迁费用296.15万元。根据财办金〔2017〕92号文,项目资本金不得为债务性资金,须由成交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投资款项由成交社会资本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或等方式取得。
PPP 项目合作总投资以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投资规模为准,并且保证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 30%。成交社会资本实际投资金额即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最终以经审计部门或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7、合作期限:
本PPP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自成交社会资本与项目实施机构草签《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计算。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自成交社会资本与项目实施机构草签《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之日;项目运营期29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至项目移交完成之日。
8、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当使用者付费不足时,由政府根据项目公司运营期绩效考核成绩和政府补贴费用计算公式向项目公司支付补贴费用,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