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襄阳市发改委发布公告,拟于2020年12月中下旬召开襄阳城区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此举意味着,多年没有变化的市区供水价格将进行改革调整。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水价改革调整的主要原因:
一、要理顺水价结构。国家和省要求将现行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目前,襄阳城区水价仍分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和区域性用水等五类水价,省内其它市州已基本执行到位。
二、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国家和省要求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目前我市城区阶梯水价比例仍为1:1.5:2,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等要求: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缺水地区二者比价原则上不低于3:1。
四、适当调整城区供水价格。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等要求: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目前,襄阳城区供水价格是2010年制定的,距今已有10年时间,供水企业已连续经营亏损。目前价格水平在全省及周边同类城市中处在最低水平。
五、建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
目前市区供水价格执行的是《襄樊市物价局关于改革调整市区供水价格的批复》(襄价函【2010】13号)文件和《关于调整襄阳市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公告》以及《关于降低市区供水价格的通知》(襄价管规[2015]18号)的相关规定要求。
2010年,根据襄价函【2010】13号文件,我市市区供水价格调整为
居民生活用水1.30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用水1.50元/立方米;
工业经营服务用水1.65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3.30元/立方米;
区域性用水0.80元/立方米。
对低保、特困家庭实行优惠政策,价格为0.8元/立方米。
2015年,因暂停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襄阳市市区供水价格同步调低,即现行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1.26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用水1.46元/立方米;
工业经营服务用水1.61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3.26元/立方米。
详细为:
1、对于低保、特困家庭实行优惠政策,8吨以内水价为0.80元/立方米;污水为0.80元/立方米;8吨以外正常收费。
2、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其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每户每月水量的第一级基数为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价格为1.26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5.1—33立方米(含33立方米),价格为1.89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3.1立方米以上,价格为2.52元/立方米。
对暂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抄表到户、暂按总表计量的居民小区和单位,采取按总表计量数、户均用量的基础上,按阶梯式计量水价对总表计费。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