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0 日,兴蓉环境公布,近日,公司作为牵头人与环境建设公司、排水公司组成联合体,成功中标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根据联合体分工,公司承担项目的主要投融资责任,环境建设公司负责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排水公司负责项目的运维工作。
为此,公司将与环境建设公司、排水公司签订《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并设立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98%,环境建设公司持股比例为1%,排水公司持股比例为1%。项目公司成立后将委托环境建设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
项目总投资额为6.27亿元,其中含存量资产(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转让特许经营权)评估价约3.38亿及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89亿元。
项目拟建设规模为10万吨/天的现状污水厂提标(新建污泥处理系统于现状厂区内建设;其余新建构筑物于新厂区内建设),此部分采用ROT模式运作。建设产水规模2万吨/天的再生水工程,再生水主要用于良村热电厂补水,部分用于市政用水,此部分采用BOT模式运作。并对厂区内现状污水处理构筑物进行加盖密封、臭气收集及除臭处理(现状厂区内建设)。
第一年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为4.785元/吨;当实际污水处理量(以污水处理厂进水口计)低于规定基本水量时差额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不足单价为2.684元/吨;当实际污水处理量(以污水处理厂进水口计)高于规定的基本水量时超出部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超进单价为2.101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