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湖北省副省长万勇主持召开省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第一次联席会议,原则同意在武汉市武湖、汉川市汈汊湖、钟祥市南湖开展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印发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行动迅速,武汉、孝感、荆门三地的试点方案基本成型,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作技术指南编制、专家团队组建等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万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论,坚持生态优先、科学治理、绿色发展,围绕重点地区、重点湖泊,摸清污染源和污染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治理方案,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严格按程序立项审批;要抓好截污、清淤、治理、连通四个重点环节,合理确定湖泊清淤和综合治理的技术路径、工程措施及运营模式,同步加强区域规划;要综合施策、稳步推进,保障水安全、增加水容量、修复水生态、提升水景观、彰显水文化,保持生物多样性,建设人水和谐美丽湖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