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勇敏: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的瓶颈与建议

   日期:2020-09-17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尚勇敏     浏览:2495     评论:0    
核心提示:  随着全球和区域性的环境危机升级,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发达国家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竞相发展的关键领域,《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也提出建设世界级节能环保产业集...

  随着全球和区域性的环境危机升级,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发达国家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竞相发展的关键领域,《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也提出建设世界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从国外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模式看,硅谷高度重视产业与创新全球布局和本地协同,形成“产-学-城”紧密结合的空间布局;东京都市圈制造业与研发功能并存,并形成良好的分工协作模式;香港尽管节能环保技术世界领先,但香港本地缺乏中试、应用和制造等环节,未能形成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可见,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的关键在于产业与创新的深度融合发展。

  长三角地区是中国最大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之一,无论是产业基础、发展水平,还是科研实力、创新水平均全国领先,打造长三角节能环保集群既是缓解生态环境压力、推动产业转型、催生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途径,也是长三角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对标国外世界级产业集群,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需要以创新为引领,以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与创新深度融合为抓手,着力提升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一,创新策源能力有待提升。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创新水平总体较高,但创新策源能力国内优势不明显,与国际领先水平有较大差距。在技术产出上,长三角专利产出水平相对不足,如1985-2018年,长三角获节能环保领域发明专利31973件,仅占全部发明专利数的4.81%,而2014-2017年中国绿色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达6.2%(《中国绿色专利统计报告2014-2017年》)。在创新成果上,关键技术成果引领作用不强,如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二等奖中节能环保领域20项,长三角地区牵头其中5项,京津冀地区牵头7项;112家主要完成单位中有32家位于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为37家。在知识产出上,通过web of science数据库检索,全球节能环保领域论文产出仅浙江大学(32)、上海交通大学(48)位列全球机构前100。

  第二,产业与创新跨区域协同不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对“干中学”、应用型知识依赖较强,需要研发主体与生产主体不断进行反馈、交互学习、迭代创新,进而促进产业创新水平的提升。然而,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与创新资源分布存在较大差异,江苏、浙江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约占长三角的80%,创新产出却主要集中在上海、杭州、南京、无锡等部分城市,上述城市集中了长三角56.2%的节能环保产业专利产出。由于多年来形成的行政区经济格局,长三角形成了诸多不利于要素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问题,给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跨区域创新协同带来一定阻力,如1985-2018年,长三角节能环保专利合作总次数为2548次,城市间合作占比仅37.91%,节能环保技术转让关系3550次,城市间技术转让占比仅35.10%,产业创新合作发生在上海、杭州、南京、苏州等城市内部。

图1. 长三角地区节能环保产业专利产出数量(1985-2018年)。


  图1. 长三角地区节能环保产业专利产出数量(1985-2018年)

  第三,缺乏世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且关键核心技术缺乏,未能建立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品牌。2018《互联网周刊》&eNet研究院发布的2018中国节能环保企业TOP50中,长三角15家入围,上海仅1家入围50强,企业规模普遍在十亿级的水平,而法国威立雅、苏伊士营收分别高达1965亿元、1242亿元。

  第四,创新功能平台对节能环保产业创新支持不足。节能环保产业具有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等特点,需要公益性、开放性、枢纽性的功能型平台搭建研发、转化、市场间的桥梁,如美国产-学研发中心、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StC)、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等。长三角节能环保领域创新功能型平台建设相对滞后,“上海市低碳技术创新功能型平台”处于启动阶段,其作用尚未显现,“绿色技术银行”虽已建成,但其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发挥。

  第五,节能环保产业创新投资基金支撑不足。硅谷等经验表明,世界级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基础是高度发达的产业投资基金,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技术与资本密集型产业,对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较强依赖性。中国绿色金融资金供给总体不足,2018年供需缺口达8000亿元,当前长三角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集中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物联网等领域,而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也相对滞后,难以满足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需求。

  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产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对于如何实现节能环保产业与创新深度融合,共建长三角世界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笔者认为关键在于龙头企业、功能平台、关键技术、产业基金四方面,具体而言:

  第一,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链创新链升级。一是积极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以培育壮大千亿级、百亿级旗舰企业为抓手,更加有力地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更开放地配置全球节能环保创新资源,融入全球节能环保技术创新网络,推动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在海内外的合理布局,坚定地向全球影响力迈进。二是积极培育隐形冠军,在节能环保产业的关键细分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在细分领域占据领先地位、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隐形冠军,增强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和实力,形成龙头企业主导、隐形冠军支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建设一批支持一体化的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功能平台。一方面,一市三省应借鉴德国史太白基金会等模式,共同探索形成更加紧密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功能,通过有效的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将一市三省相关平台串联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二是进一步强化上海低碳技术功能型平台在研发、转化等的全过程、全系统、全方位、全链条服务水平,并加快建立面向长三角一体化的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功能平台,让一市三省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能共享各类公共服务。

  第三,开展一批节能环保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节能环保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需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战略布局,需要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城市牵头下,在具有优势的领域或环节,集合龙头企业的研究院、各地国家级科研院所、大学、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精锐,完善攻关链条,由力量最强的研发机构负责牵头组织跨区域的攻关联盟或协会,加强基础研究、技术研究和转化研究的协同。一市三省共同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联合攻关,各地共同筹集配条资金,并以基金模式运作。

  第四,设立一批跨地区的节能环保产业基金。鼓励央企、长三角地区国企、民企、金融机构和功能型平台等共同设立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基金,负责绿色创新成果孵化、科技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企业重组等,运营管理上由母基金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以母基金为载体,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长三角节能环保产业,并积极突破行政区障碍,集聚各方资源,运用更加市场化的基金运作模式,更好解决龙头企业成长中的资金难题、配套难题。

  (作者尚勇敏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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