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防治不到位、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未验收就投入生产……7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8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19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起,已立案处罚20起。
20起环境违法行为大多涉及大气、水污染等,其中临沂新义嘉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涉及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临沂绿品网业有限公司、临沂高新区家久塑料制品厂等7家企业涉及环境违法行为是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未在密闭空间、设备中进行。临沂市德信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沂金双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兰陵县东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兰陵县太平村铁矿这4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是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临沂市兰山区加多木业板材厂等3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危险废物贮存不当。山东鹏程铝业有限公司、临沂铭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涉及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莒南县板泉镇第一加油站未按规定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此外,当天还通报了7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7月份全市重点河湖水质达标情况。7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临沭县,最差的是蒙阴县,排名依次为:临沭县、郯城县、兰陵县、沂南县、河东区、罗庄区、莒南县、兰山区、高新区、平邑县、费县、沂水县、蒙阴县。
7月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10个断面超标,分别是兰山区老龙沟解放路桥断面、河东区汤河禹屋桥断面、河东区黄白排水沟黄庄闸断面、郯城县黄泥沟管集断面、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兰陵县吴坦河八大洼断面、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莒南县绣针河清泉林断面、临沭县苍源河于科桥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