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信息来源:全国各级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悉,重庆市潼南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开始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12268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两个部分。
本PPP项目位于重庆市潼南区涪江流域,城区及沿线乡镇。
潼南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包括14个子项目,其中12个新改建子项工程和2个存量子项目;新改建子项目主要包括管网改造工程7个、污水处理设施工程3个、乡镇自来水厂改造工程1个、河流整治工程1个;存量子项目为7个乡镇自来水厂经营和潼南区场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子项目概况见表1。
表1 潼南区涪江流域环境整治PPP项目(一期)子项目概况
根据各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和乡镇自来水厂经营权评估报告、潼南区场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评估报告,本PPP项目建设投资(静态投资)为1165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0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286万元,预备费7327万元,7个乡镇自来水厂经营权估值现值10365万元,存量管网项目评估值6537万元)。各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统计如下表所述。
表2 各新建子项目可研投资一览表
考虑到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打包实施,因此进行建设期利息计算后,调整后本项目总投资为1226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0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286万元,预备费7327万元,存量资源经营权投资10365万元,存量项目潼南区场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评估值6537万元,建设期利息6129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12268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两个部分。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为20%,为24537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按1:9的比例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2454万元,社会资本出资22083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项目资本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同比例分期投入,具体资本金投入计划在PPP项目股东协议中约定。
项目融资
项目所需债务资金约占项目总投资的80%,为98149万元。项目公司可以在本项目合作期内,以本项目的收益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
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方式运作。
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指定重庆市潼南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区属国有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依法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政府方拟投入注册资本金500万元,持有10%的股权;社会资本方投入注册资本金4500万元,持有90%的股权。
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即社会资本回报来源主要为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使用者付费
本项目包含污水处理厂、镇级自来水厂等为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有一定的使用者付费。项目合作期内,考虑到污水处理费实际操作过程中实行财政收支分线模式,由区政府指定的机构统一向排污单位、居民等收取污水处理费,并将该收益纳入到区财政收入,转化为财政支出连同“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约定支付给项目公司;用水单位或居民的自来水费由区水务集团代收后,将相关费用支付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约定获得的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费作为使用者付费。
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因本项目的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而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直接付费责任,给予项目公司的补助资金。
项目合作期
暂定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3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年,子项目建设期1-3年,运营期20-22年,详见表5。
根据各子项目可研报告的实施进度,确定本项目整体建设期为3年(各子项起始/结束时间不同,各子项目建设期为1-3年不等)。各子项目分别以各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建设期,由项目公司根据项目性质及政府要求安排各子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各子项目自试运行合格或完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即进入运营期,其中自来水厂项目、污水处理项目试运行合格次日进入运营期,其它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次日进入运营期;存量项目潼南区场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移交给项目公司后进入运营期。
由项目公司根据项目性质及政府要求安排各子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按政府要求需要紧急实施的子项目(潼南区城区雨污管网整治工程、涪江沿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涪江沿线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涪江沿线乡镇(古溪镇)河流整治工程、重庆市潼南区城区小区雨污管网整治工程)不能延后开工和延长建设期。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投融资、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融资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能力。
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
(1)投标人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①、②项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①、②、③项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3)投标人施工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1)投融资业绩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境内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9亿元的类似PPP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或环境整治或排水管网或污水处理等,含在建项目)。
(2)设计业绩(满足下列①、②任一项均可)
①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境内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清水绿岸治理提升等水环境治理类似工程,含在建项目);
②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境内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项目内容含管网工程,含在建项目)。
(3)施工业绩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境内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项目内容含管网工程,含在建项目)。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得超过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