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发布关于印发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两手硬、两战赢”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加快推进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环保服务企业示范行动,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决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现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两手硬、两战赢”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环保服务企业示范行动,巩固提升“三服务”活动、“企业环保咨询日”等成果,支持服务“六稳”“六保”,决定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以下简称“十百千”行动),努力推进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特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辖区内企业环保服务需求,每年选择10家左右企业主动结对服务,助力企业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各设区市每年结对服务企业100家左右(其中舟山市50家左右),全省每年结对服务企业合计1000家左右。
结对服务企业原则上要覆盖大、中、小微不同规模,兼顾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全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优先列入结对服务企业名单。
二、服务内容
省市县三级联动、定人定点,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对结对服务企业实施点对点、全过程跟踪服务,重点做到送政策、送技术、送帮扶。省厅结合厅领导“三服务”活动联系市制度,由对应厅领导带队,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服务,不定期组织专家顾问团队提供政策和技术帮扶,指导和协助相关市县落实好“十百千”行动。
(一)确定一名对企“联络员”。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成立“十百千”行动工作专班,为每家结对服务企业配备业务骨干作为对企联络员,实施“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宣传环保政策。联络员通过走访、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主动服务一次,及时了解掌握、协调处理企业需求。
(二)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省市县统筹安排,发动技术单位力量,组建专家技术团队,为结对服务企业提供环境健康体检服务。建立环境健康体检预警提醒制度,对体检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并指导企业做好整改落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三)建立一本服务“台账”。针对企业需求和体检发现问题,按照“一事一单”“一企一账”,建立企业服务台账,实行问题收集、交办、跟踪、销号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对涉及跨部门的事项,要主动邀请有关部门会商研究,或通过“三服务”平台予以交办、跟踪,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组织一次政企“恳谈会”。各地要会同工商联等部门,通过举办“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等形式,与企业加强面对面的互动交流。深化“企业环保咨询日”制度,推进常态化咨询服务,及时为企业解疑释惑。制定环保涉企政策时,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提高政策可预期性。
(五)推广一批“三最佳”案例。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企业需求,充分展现地方特色和优势,不断创新对企服务“自选动作”,积极争创“最佳制度供给、最佳服务举措、最佳服务项目”,持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省厅将定期调度和收集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在全省予以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十百千”行动,适时开展跟踪回访和成效评估。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相应机制和专班力量,抓好“十百千”行动落实。各设区市结对服务企业清单以及“一对一”对企联络员和联系领导名单(详见附表),于8月30日前报送省厅。
(二)锤炼过硬作风。各地要把“十百千”行动作为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的标志性工程,充分动员和发挥系统内广大党员干部、技术单位骨干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打造真抓实干、务实高效、干净干事的环保队伍形象。在涉企服务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提升服务实效。各地要统筹开展“十百千”行动,实行结对服务清单化管理,集中专业力量和资源,加强部门协同和省市县联动,形成服务企业的强大合力。充分尊重企业意愿,避免扎堆服务、重复走访,对于确实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对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建立“十百千”行动长效机制,对结对服务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实现“结对一批、服务一批、增补一批”,更大范围服务企业,不断提升对企服务质量和服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