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河南省新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各项指标的函》,要求为保障新郑市国控、市控断面和建成区内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各污水处理厂通过完善工艺、实施提标治理建设尾水治理工程等措施,使各污水处理厂入河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该函件一经公布,引发了环保圈热议。
“污水厂出水达到地表水标准”它来了 近年来,水处理行业中出现了一种现象——污水厂出水达到地表水标准。如2019年山西省发布的《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要求:汾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指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国考劣Ⅴ类断面控制单元范围内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均严格于国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行业排放标准。如西安市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标准。而近日,南省新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各项指标的函》,更是把污水厂出水的标准提升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
目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大多执行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的排放标准(下文简称《污水标准》),一级标准共要求指标12项,其中化学需氧量(COD)与悬浮物(SS)以及氨氮和总磷是常规重点控制的污染物指标,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下文简称《地表水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颁布,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饮用水标准及城市供水水质常规指标标准如下图所示:
《污水标准》和《地表水标准》区别在何处
根据上述相关的报道,我们比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一级A、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的要求,具体见下表。
污水排放还有哪些标准
为何会出现多地政府要求污水处理厂排水达到《地表水标准》的情况呢?根据相关报道我们了解到,许多的省市作为北方地区,降水南北空间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态基流。特别是冬春季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企业排放入河的废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衡量仍是劣Ⅴ类。企业达标排放的污水入河后,因河道在冬春季无生态基流、无自然净化能力导致国考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只有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严格要求到地表水Ⅴ类标准以上,才能确保河流达地表水Ⅴ类水质。那么污水处理的排水除了排放入自然水体之外,还有哪些使用途径,它们又遵循着什么样的排放(用水)标准呢。
1、 城市杂用水。主要用于城市绿化、冲厕、街道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或消防等用途。城市公共绿地、街心花园、住宅小区的绿化.用水量比较大.将污水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用于城市绿 化浇灌、喷洒,会节省大量自来水。冲厕等杂用水一般称为“中水”,可以大厦或居民小区为独立单元,自行循环使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在大片城区内建设广域中水道,供千家万户使用。日本的中水回用系统是较为完备的。其他如城市道路的冲洗、施工用水、洗车等要求的水质相对较低,也可以使用再生水来代替自来水。根据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所示,相关水质指标要求如下: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2、 工业用水。主要用于工业中的冷却、洗涤、锅炉用水、部分工艺和产品用水等。工业用水根据用途的不同,对水质的要求差异很大,理想的工业回用对象是回用量较大且对水处理要求不高的部门。包括:工业冷却水和部分工艺用水。根据工业用水标准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所示,相关水质指标要求如下: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3、 农业用水。农业用水是城市污水回用的一个大用户,主要包括大田作物、花卉和林地的灌溉。污水回用于农田灌溉时,不仅能给农业生产提供稳定的水源,而且污水中的氮、磷、钾等成分也为土壤提供了肥力,既减少了化肥用量,又增加了农作物产量,而且通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可使污水得到进一步的净化,尤其污水回用可控制农村地区无节制地超采地下水。但如果污水水质不能满足要求,则会破坏土壤结构,使农药以及重金属在作物和土壤中积累,降低农产品质量及产量。回用污水中污染物的限度要以作物种类及生长阶段以及水文地质条件等为依据,其水质必须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但目前我国污水回用于农业.还存在水质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长期使用的影响和后果也是需慎重对待的。根据农业灌溉用水标准GB5084-2005《农业灌溉用水水质》标准所示,相关水质指标要求如下:
农业灌溉用水标准
4、 环境用水。主要用于娱乐性或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温地环境用水等。北京、石家庄等地也利用再生水维持运河与护城河基流,再生水还可用于恢复自然湿地环境或营造人工湿地。根据景观环境用水标准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所示,相关水质指标要求如下: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
5、 补充水源水。可补充河流、湖泊等地表水,或通过地下水回灌,补充地下水,防止海水入侵、防止地面沉降,目前,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每年约有27%的再生水用于地下水回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