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信息来源:全国各级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悉,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黑龙江迅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预中标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生态湿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主要中标条件:
建安费用下浮率0.0200%;收益率5.9888%;运营服务合理利润率6.4800%;年度使用者付费196.0000万元/年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北戴河新区生态湿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授权主体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实施机构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四)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9902.6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1176.15万元,建设期利息为8658.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68.18万元。该投资总额为估算数据,投资总额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竣工决算作为最终投资额。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资审核,依据审核确认的结果编制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和完整的项目资产清单,作为合同附件,用于界定社会资本实际完成投资额和项目资产运营、维护、管理的依据。
(五)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8公顷,建设内容按工程类别分为岸线整理工程、生态系统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桥梁工程、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工程及配套的给排水、采暖、通信、电气等工程。
(1)岸线整理工程
该项目填挖方区域内自行平衡,不足部分外部调配。
(2)生态系统工程
该项目建设的生态系统包括植物配置、水环境改造、海绵城市及栖息地保护。保证植物配置满足观赏性的同时,增加物种多样性。海绵城市达到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通过水环境改造使湖面和支流河道建立四通八达的丰富水系。项目通过栖息地保护使规划区内满足鸟类的生存繁衍。
整体景观植物布局以海、湖、河、城为出发点,按照城市与自然共生,人文与生态和谐的景观思路,遵照水脉、绿脉、文脉三大设计脉络,从滨海水城概念出发,对北戴河新区生态湿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景观进行规划设计。
水环境改造主要包括湿地单元、水处理技术应用、河道水体修复工程(入湖口生态保留地建设工程、河道入湖口构造湿地建设工程)等。
项目的生态环境健康体现为城市海绵系统的规划应用。海绵系统采取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湖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绿地和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开发后的内涝、径流污染负荷等问题。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
栖息地保护根据鸟类的栖息条件,增加动物栖息港湾,引进来,留下来,创造动物栖息地的生境并稳定下来,主要包括芦苇床、浅水区、深潟湖。
(3)道路及硬化工程
该项目道路包括一级环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和空中步道路网结构,共计四类,道路里程17.731km,共占地11.89万m2。
硬化铺装包括入口、停车场、活动空间及广场的硬化铺装,共计13.61万m2。其中,由于项目距市区较远,市区居民到本项目游览均需驱车前往,且随着项目周边人口的增多,对停车位的需求量逐渐增加。参考周边旅游景点的停车位设置比率及使用率等情况,本项目停车位按2000位设置。
(4)桥梁工程
该项目内桥梁共计5座,桥梁总长度270m。根据各个功能分区的区域特点,形成与区域协调统一的桥梁形态。
(5)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工程
该工程集游客服务、公共服务、展示及辅助功能与一体。
(6)给排水工程
该项目给排水工程包括区域灌溉、给水、污水及雨水管道设计,管线总长15km。
(7)采暖工程
本项目采用空调方式为区域内建构筑物制冷及制热。
(8)通信工程
根据区域规划设置相应的网络系统、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9)电气工程
该项目电源由健康城区域规划引入,区域内新建2座10kV箱式变电站来满足用电。
(六)项目出资要求
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中标社会资本须与政府出资代表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项目总投资的20.77%计算,为24902.62万元。中标社会资本方以现金形式出资23657.49万元,持股为95%;政府出资代表方以现金形式出资1245.13万元,持股比例为5%。项目所需的其余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以项目公司的名义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贷款、基金、信托等合理融资方式进行筹措。项目公司在融资过程中如需提供相关担保,该担保无论何种形式,均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自行提供和/或解决,政府方(包含政府出资代表方)不再为项目的融资提供任何的担保或增信支持。
(七)项目合作期限
PPP合作期限分为建设期、运营期两部分。其中,项目建设期为3年,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项目运营期为20年,自项目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八)采购需求
本项目公开采购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代表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中标社会资本占股比例为95%,政府出资代表方占股比例为5%。项目公司全程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以及运营期满后的移交等工作。项目公司自主经营,通过获得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停车费收入等)以及政府方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以覆盖经营成本及税费,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